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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精心策划的骗局-史上最惨烈的影视投资案 处理诈欺案多年,各式各样的骗局几乎都见识过了,却没看过这一桩历经多年缜密的诈骗 手法,不仅攫取了钜额的股权与影片权利,甚至制造假债权,把受害人的财产查封殆尽, 下场极为惨烈。骗局的一端是豪门企业,另一端是善良朴实的电影导演;两相交锋,可想 而知,结局是导演被迫净身出户,企业主掌权又获利,享尽各种好处。 然而,原本以为企业集团蚕食鲸吞的结果,充其量导演丧失影片的权利,感叹识人不明、 际遇不平。没想到企业主享受丰足的收益後,还倒打一耙,迫使导演承担数千万元莫须有 的债务,甚至利用公权力查扣导演身家财产,声请法院广发执行命令,从台北到高雄、从 学术单位到影视主管机关都无预警收到扣押通知,俱连办公室皆遭查封,无非要公告周知 导演「欠债未还」……。 一向对司法制度缺乏信心的导演面对投资纠纷引发的查封压力,仍不得不出面求助於律师 。来访时劈头就问:「律师,从台湾头到台湾尾大家都知道这部电影是我拍的,可是权利 却早就被这家公司拿走了!说出去谁会相信呢?当年我是不懂法律、很容易信任别人啦! 可是这样就要惩罚我一辈子吗?对方蓄意构陷,难道就不用接受制裁吗?」会议桌上摊开 一堆法律文件,对於导演而言,想必比电影剧本艰涩难懂上数百倍。 「导演,请您从头开始说,到底当年双方是如何约定的?」虽然事先读过电影公司窗口寄 来的投资合约、影片权利买卖契约书、股权转让协议书、本票裁定,然而当事人亲临现场 ,经历十余年的恩怨交织,千折百回的情绪,依然在瞬间引爆! 导演试图还原多年前的困境:「那一年我们剧组历尽千辛万苦,终於影片即将完成,然而 杀青前夕,预算超支已经严重超乎公司可以承受的临界点。制片到处筹措资金,却四处碰 壁,在几近绝望中,忽然有位企业家伸出援手,让我们的电影在最後关头得以完成。律师 ,您可以想见当年我的感激与恩同再造的心情。」回忆往事的过程,导演心境颇为复杂; 却没料到当年他一直以为的「雪中送炭」义举,其实只是诱饵……。 「这位企业家在剧组财务陷入绝境的关键时刻,先是提议与我合开公司,计划要专为推动 这部史诗般的电影展开发行业务。我当下欣然接受,以为是一桩理想的投资合作!当时双 方签了一份投资设立公司的合约,约定开设新公司,股份一人一半。可是过了几个月企业 家又要求签订影片买卖契约,因为他说既然合开公司,当然要把电影权利卖给这家公司, 才能好好发行影片。乍听之下很有道理,我就签了……」。 听到这里,忍不住提醒:「导演,您知道把影片交给别家公司发行,根本无需『卖断』权 利吗?对方提出这种要求,恐怕是想要拿走影片的权利吧!」导演点点头说:「我後来才 明白其中的缘由。可是他有投资,难道不用给他权利吗?」 「是要给权利,但不用把全部的影片权利都让与对方,因为您也有投资,倘若一人出资一 半,只需给他一半的权利即足。至於『发行』与『投资』根本是两码子事,『投资取得影 片共有的视听着作权』和『授予发行权』应该分开处理,无需因为顾虑对方有投资,就让 与影片的全部权利;其实授权对方发行影片就可以达到目的。」导演听得专注,然而似乎 愈听心情愈沈重。 顾不得导演的情绪变化,先问重点:「後来新公司有成立吗?有没有登记您的股份吗?」 回归投资面,当然要先关心当事人有无取得股权。 「我其实不太清楚,也不知道要跟对方要登记文件来看。因为那时候忙着拍片,从来没想 到要去留意这些事情;而且说真的我也不懂公司法的做法。」导演轻描淡写,却让人有不 祥的预感!合夥的一方之於法律知识愈是浅薄,愈容易给予对方可乘之机,这是人性使然 ,徵诸法庭案例,屡试不爽,真令人忧心! 「不过,两个月之後,对方把影片的买卖价金汇第一期过来。接着又说新公司要增资,叫 我入股,要先缴股金1亿多元,我就赶紧用他们付的钱汇过去。」导演完全配合对方的索 求。可是怎麽愈听愈觉得事有蹊翘,最初不是要合开公司吗?导演可以用技术股加入,为 何还要缴纳入股金?而且金额如此高,分得股份却未达原先投资合约所定的额度。没想到 这还不是最离奇的环节,接着的发展更匪夷所思……。 「後来不晓得为什麽,我们公司原来拥有一千多万特别股的股份,价值1亿5千万元,居然 新公司用1块钱买回。」导演说出对方布局的第二步棋。 对方擅长操弄骗术,令人闻之胆颤惊心!难道导演未曾察觉对方的阴谋? 「当时我忙着拍新片,对方没有知会我,也没通知我去开股东会,隔了很久他们才说影片 亏损,公司净值大跌,依章程规定,必须要做买回股份的动作。可是他们从头到尾都没拿 公司章程给我看,我也不了解这算是什麽程序。」导演转述企业主的说辞,依然是疑点重 重。 「这是什麽时候的事?」陈年往事需要好好回溯,才能梳理迂回曲折的骗术。 「可能是影片上映後1年多吧,因为他们刻意没让我去开会,细节也不是很清楚……」导 演努力回想。 「不对呀!影片的收益每年都在累积,除了第一年的票房收入之外,还有海外发行的授权 金,加上OTT平台也会付授权金,我记得2021年这部电影不是还上架Disney+数位串流平台 嘛,至少有美金几十万元的收入,岂可仅以第一年的收入就论断盈亏?即使是电影制作公 司所发生的制作成本(例如购入影片的着作权费用),在电影制作完成前应放『在制影片 』的帐目,完成电影後应列『无形资产』,并在取得收入和上映开始区分15-30年摊销成 本费用,这是税法的规定,他们怎麽可以全额列入第一年的成本费用,宣称亏损?如此根 本不符会计准则。」看来企业家以鱼目混珠的手法诓骗导演,目的要逼退导演在公司占有 的股份及董事席位。 「而且投资有赚有赔,必须自负盈亏的风险。」我继续反驳对方的歪理。「您也有挹注1 亿多元的资金,算是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长下决策购买影片,在影片第一年刚发行时, 就以票房及海外代理发行收益结算影片盈亏,而要求公司第二大股东负担弥补亏损的责任 ,毫无道理可言!若要承担亏损,为何第一大股东不用共同分担,却全由您来承担,白白 损失高达1亿多元的特别股?」 导演似乎领悟了个中道理,提出另一项疑点:「最近我才知道就在对方用1块钱买回我的 特别股的前半年,某公家单位有投资这家公司,也一样让新公司买回它的特别股,差别在 於他们卖了7百多万股的特别股,拿到7千多万元,我卖了它两倍多的股权,却只拿回1块 钱,他们说我的是『乙种特别股』、另外一家是『甲种特别股』,我不晓得为什麽差别这 麽大?他们从头到尾都没跟我讲过,也没找我去开股东会为什就因爲我不懂法律、好欺负吗?」 「这种差别待遇蛮奇怪的!对方以1元买回特别股的决议与修改章程的程序,恐怕有重大 瑕疵。因为从公司法的规定,对应到公司章程,对方设定的价位根本不符合减资要件。而 且会议程序也不合法,可能有伪造文书的嫌疑,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种决议违反法令及 章程根本就无效,应该要推翻买回特别股的效力。」我开始寻求法律解方。 导演继续说出骗局的续集:「後来,对方以我的公司欠债为由,要求我让出最後200万股 的新公司股份,而且又以作帐为由,强要我签一张本票,说是以前的借款。於是我们公司 莫名其妙又添了一笔债务,欠了另一家公司xx千万元。其实我跟这家公司都没有借过钱, 也没有签借据或合约,我不晓得为什麽对方要作这种安排……」。 「您签了那张本票喔?」这太夸张了吧!对方明明以拥有股权、着作权为饵,诱骗导演让 出影片权利,而以架空的股东权利搪塞,最终又将股权以极度不合理的条件收回。一连串 行骗手法高明,料定专注追求艺术梦想的导演无法识破,而设局掠夺资产。 导演回想当年在本票上签名的原因:「我当时也没有细算到底双方实际的帐,因爲投资合 约都已经结算清楚;後来影片买卖合约对方也有支付一部份价金,不过还没付清。对方把 帐弄得很复杂,又一直抱怨影片亏本,身为导演,我觉得很内疚、很自责。这麽多年来总 觉对方於我有恩,人情上理应配合他们作帐的要求;而且他们总经理拍胸脯跟我保证,说 董事长这麽有钱,绝对不会向我催讨。我信任他,就签了。後来才知道他们把影片买卖价 金当作借款,认为我也搞不清楚帐务,会在时间紧迫的压力下签给他们,就只给我几分钟 考虑,要求我签名,我也只好配合。」 影视创作人常常把恩情与商业交易混为一谈,又担心投资方会亏本,在莫名的感恩图报与 咎责动机下,赔出了身家财产与旷世巨作而不自知。 於是企业家再度得逞,不仅不费吹灰之力取回导演的股权与影片着作权,手中还握有导演 欠缺法律知识而开立的钜额本票,随时可以要胁导演,任其宰割。去年导演开拍新片,企 业家又以相同手法要求入股,意图染指影片的权利。幸好导演这次识破对方的企图,表示 无法苟同,否则难以对其他投资方交代,不料「不听话」的结果,竟然引发意想不到的灾 难。 企业家眼见诡计无法达到目的,心一横,竟然开始展开报复行动。半年前对方将那张导演 误签的本票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的裁定,导演焦急之余,仅能委托律师提起抗告、再抗告 ,却皆遭法院以本票符合形式要件为由驳回。本票裁定很快定谳,导演以为企业家有良心 ,不至於查封他的财产。孰料,对方不但火速声请查封导演与电影公司的不动产,以及冻 结银行帐户;还四处放火,恣意提出请求查封第三方债权。 最不可思议的是法院完全配合演出,民事执行处受理强制执行声请案後,立即根据债权人 (企业家)陈报的不存在的财产,破天荒大举核发执行命令,纵经律师向执行处数度声明 议,亦不为所动。而当事人为蒐集更多财务数据,揭穿对方长年亏损的迷障,数月前向民 事庭提出「选派检查人查帐」的声请,法官受理後一周立即发函徵询会计师公会指派会计 师担任检查人,被指定之会计师亦迅即回函表示接受指派;尔後法院却无故停滞,裁定迟 迟未核发……。种种迹象皆令人费解。 导演看着法院执行处连续寄达的执行命令,不禁问道:「是非对错,法院分不清楚吗?为 什麽恶人逍遥法外,好人只因为不懂法律,就要付出全部的代价?!」虽然这是个难解的 命题,也许连上天都给不出答案。回溯十几年前对方一步步缜密布局,诱使导演签署的文 件,心想这场硬仗打下来,恐怕艰苦应战、血流成河。 导演不畏权势,决意提告,他说:「我已经一无所有,也没什麽好输的了!而对方诈取股 权、诱签本票,恶意夺取影片权利,就让法院来判定孰是孰非吧!」既然有此决心,就必 须深入研究解法。本票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虽然定谳,但那是根据票据法与非讼事件法的 规定,针对本票形式要件(票面金额、发票人签章、受款人、付款日)所作的判定;至於 本票债权是否存在,仍有争执的空间。倘使对方主张的借款根本不存在,本票的开立即无 依据,债务人可以提起「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诉讼,撤销本票之效力。 此外,对方以「借款」抵销公司股权转让亦将失其根据,导演仍拥有公司的股份,并享有 属於公司资产的影片;对方应交出影片上映以来所有的发行收入的财务报表,据实分配收 益。至於当年以1元买回特别股的股份,亦将因对方涉嫌伪造文书罪责而影响效力,而股 东会决议也因违法而无效。 於是询问导演:「目前除了民事求偿之外,对方还涉嫌伪造文书、诈欺、侵占、背信等罪 责,是否一并提告?」他毫不迟疑地回答:「当然要告啊!对方已经穷追猛打,把我逼到 墙角,为何不反击?总要让对方明白恶人应受惩罚,法律不是只为了有权势的有钱人存在 !」此际也许「攻击」才是法庭里最好的防御。 面对着一份份诉状,脑海中尽是导演愤懑不平的神情。一边查着司法判例,一边思考着: 这般血淋淋的案例,在台湾电影投资制度未臻健全、主管机关欠缺相关监理机制,影视导 演无法掌握商业对价关系的情况下,日後纷争恐怕仍将层出不穷,不知会再扼杀多少影视 产业的创作能量与商机。企业家运用法律、财务资讯的优势,将电影当作财务商品,不择 手段掠夺窃取艺术作品,绝非做电影的人玩得起的。政府揭櫫电影产业为国家发展的重要 战略项目之际,对於深陷困境的影视导演又该如何伸出援手,力挽狂澜? 然而与其等待救援,不如自力救济。於是建议导演先提告「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的民事 诉讼,并声请暂时停止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很快就受理了,订定开庭期日之同时,法官写 了长长的公文,指示两造於期限内提出调查证据的声请。法官也裁定本票债权不存在事件 确定前,民事执行处须停止强制执行程序;但需先缴纳钜额担保金,当事人又陷入困境。 幸好抗告到二审法院,法官明晓事理,立即大幅缩减担保金,导演收到裁定书,三天内艰 辛筹款提存到法院,提存所通知民事执行处停止执行。查封财产的危机暂告解除,接下来 要专心打本票的诉讼了。 开庭前夕,邀集导演与会计师共同商议诉讼策略。我们把导演与对方签署的合约书一份一 份仔细解析,比对法院调出当年的发票汇款凭证,作出资金流程图,导演才恍然大悟:「 原来对方以投资我的电影为名,向行政院申请近亿元的开发基金。自己私自成立公司後, 只用三分之二的制作费就买走我的影片全部的权利,也取走这部电影所有的政府补助金, 又骗我入股,缴了1亿多的股金,他们却拿去还给行政院,後来用我的钱汇给我,宣称这 是借款,其实是影片还未付清的价金。最後再用这笔不存在的借款和本票要胁,强迫我把 下一部影片权利分给他;我不答应,对方就来查封财产,赶尽杀绝。」 案情研究半年多,开了无数次的会议,终於让导演看懂对方精心策划的骗术,最终股权和 影片权利不保,还被冠上欠债不还的恶名,也才明白一片感恩的心换来无情的对待!虽然 面对真相,令人震惊伤痛,但只有痛过、痛醒,才能真正分辨对方是敌是友。律师的任务 在帮助当事人打开潘朵拉的盒子,看清残酷的现实;提醒苦主在一次次痛苦的经验中成长 ,才能学会莫再邀请别人来伤害自己。 民事「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的诉讼,在承审法官积极果断的调查下,台北市政府、文化 部、银行快速回函,提供相关事证资料,诸多陈年证据一一浮现,骗局轮廓更加明显。诈 欺、侵占、背信、伪造文书等刑案也将在国庆连假後展开,接到开庭传票时,导演问:「 我们打得赢吗?」我笃定地回应:「一定要打赢!台湾的影视产业不容恶质的投资方欺凌 创作者,予取予求、恣意盗取,该还给导演的公道必定要还!」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907743714116786&set=a.223661602525004 ----- 所以定调被企业家炸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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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ovie/M.1696679790.A.97D.html
1F:推 TT : 看起来是不会赢但要讲成对方太阴险的道德战 10/07 20:10
2F:推 system303179: 可是不是真的有欠钱吗 10/07 20:11
3F:→ system303179: 之前不是还说人家骗签名 10/07 20:12
4F:推 kimula01 : 对这不置评 10/07 20:15
5F:推 moment612 : 唉唉 继续硬拗只会让人觉得魏导这人真的不怎麽样 10/07 20:16
6F:推 bruce79 : 这人的纠纷比他的电影好看多了 10/07 20:26
7F:推 goal56 : 有没有懒人包 10/07 20:27
8F:推 Borges : 西西 魏导就是觉得投资=送钱给他花 10/07 20:32
9F:→ Borges : 拿钱拿的很开心 别人要一点权利就呱呱叫 10/07 20:33
10F:推 valentian : 法律赢不了,只好说人家不道德 10/07 20:34
11F:→ alex0973 : 不管你小魏几万篇几亿篇的新闻和宣传 反正过去/现 10/07 20:36
12F:→ alex0973 : 在/未来 我都不会买票看你的电影 10/07 20:36
13F:推 jeff0801 : 笑死 10/07 21:09
14F:嘘 hyakkiyagyo : 贱畜诈骗犯快死一死 10/07 21:11
15F:嘘 jus82120jk : 太长 10/07 21:12
16F:推 ooxxman : 用经验拍部「寄生下流」讽刺有钱人应该比三部曲好看 10/07 21:14
17F:嘘 ohya111326 : 可怜阿 10/07 21:20
18F:嘘 KingChang711: 赶快把诈骗犯抓起来啦,至於何时绳之以法,得靠大 10/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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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嘘 PKming : 笑死 还敢发文呛大老板 看来人家一定告到底XDDDDD 10/07 21:51
21F:推 tdkfresher : 没钱到位他有钱拍的出来能上映? 10/07 22:08
22F:嘘 LuckSK : 拍魏导三部曲应该比台湾三部曲好看一百倍吧 10/07 22:12
23F:嘘 Rune : 你拍的跟权利归於你有什麽必然关系? 农夫种的米也 10/07 22:17
24F:→ Rune : 是我吃掉啊 10/07 22:17
25F:→ Rune : 有人说你不是导演吗? 一直乱吠 10/07 22:17
26F:嘘 lovewhite : 发现法律面对方完全合法 就说人家道德有问题 笑死 10/07 22:20
27F:推 MT6797 : 支持魏导讨回公道! 10/07 22:21
28F:→ NICKSHOW : 魏导真的可以把这些年怎麽画大饼拍成电影 10/07 22:22
29F:→ NICKSHOW : 怎麽骗有钱人投资自己 每月烧四千万 应该会大卖 10/07 22:22
30F:推 blueyork : 误签本票 XD 10/07 22:26
31F:嘘 s0450336 : 硬拗而已 10/07 22:29
32F:嘘 ukwjason : 我觉得他的募资更像诈骗....钱乱花一通,上映时间 10/07 22:54
33F:→ ukwjason : 也跳票 10/07 22:54
34F:→ XixChill : 这样之前有捐的不就可以主张被骗才捐募资的 要赔偿 10/07 22:58
35F:→ XixChill : 签本票想不认帐 那捐钱也可以不认要你退钱阿 10/07 23:01
36F:嘘 zxm50191 : 还以为新的剧本 10/07 23:21
37F:嘘 tot9221 : 还以为诈骗指的是台湾三部曲 10/07 23:34
38F:推 candaptt : 太长了,先高调 10/07 23:35
39F:→ sheep0121 : 善良朴实?会开口闭口就说要拍个电影几十亿经费?然 10/08 00:12
40F:→ sheep0121 : 後拿了一堆补助後,说拍不出来改换成动画? 10/08 00:12
41F:推 Anthonypapa : 把新闻稿写成情勒散文想博取同情喔 10/08 00:18
42F:嘘 BaGaJone : 我是法官看到当事人送这种状一定很头痛 10/08 01:39
43F:推 as81349507 : 这些事比他的电影好看 10/08 03:46
44F:推 jackgn : 赶快写成剧本 10/08 04:31
45F:→ jackgn : 我觉得胃岛只剩破产,然後将经历写成剧本,拍成电影 10/08 04:33
46F:→ jackgn : 才能重生了 10/08 04:33
47F:推 Tencc : 太复杂了 我等叉鸡的影片 10/08 07:02
48F:嘘 s0450336 : 之前有一篇讲齐导的,再看看这个姓魏的,高下立判 10/08 07:22
49F:推 cashko : 人家大企业要来搞你这个 10/0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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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F:推 peacesignv : 把这拍成电影应该满好看的? 10/08 12:31
52F:嘘 sucktime : 欠钱就是要还啦,那部电影也实在不怎样 10/08 14:25
53F:推 wiesley1029 : 人家有钱的要死 贪你这一两亿? 10/08 16:29
54F:嘘 NEWinx : 亏我以前一直支持魏导电影,但真的看不下去 10/08 19:09
55F:嘘 polarbearrrr: 令人反胃 10/0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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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F:→ nctufish : 魏导有一亿多现金入股新公司? 10/10 01:45
63F:→ nctufish : 那一亿多是郭董的钱 10/10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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