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sein79 (白莲教教主)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转录][新闻] 误诊切妇乳 医判3月
时间Mon Sep 27 23:14:11 2010
※ 引述《gerrychiu2 (盖瑞贰号)》之铭言:
: 林妇(47岁)是在9年前生完小孩後,到北县恩主公医院检查乳房硬块,医师以触诊、乳
: 房超音波摄影,以及空针抽吸细胞病理检查3种方式,认定林妇疑似罹患乳癌,但强调可
: 能有百分之5到10的伪阳性,建议她住院切片检查。
我比较重视病患的主观上感受,因为这决定了病患是否会提起诉讼。
林妇当初在恩主公医院被检查出疑似乳癌的硬块时,恩主公医院当初的
建议是住院切片,得知此消息後,林妇跑到长庚去,显然是想听听第二
意见,也应该有「大医院的检查比较准确」的想法。
林妇应该万万没想到,到了长庚之後,却没再进行其他检验,五天後就
进行了乳房切除手术。可以想见,长庚的医师应该不可能告诉林妇:「
有可能是乳癌」,然後林妇就签下手术同意书;长庚医师应该是告知林
妇「确定是乳癌」,或者「开刀时可以先切除硬块,当场送检,若确定
是乳癌的话,就会进行乳房切除」,否则林妇应该会要求「确认是乳癌
」,或者又跑到另外一家医学中心去。因为恩主公原本的计画是要住院
切片确认,所以林妇想要的是一个「确定的答案」,而非「进行手术」
这点其实应该可以向法官请求调阅恩主公医院的病历,上面应该会写医
师希望林妇住院的理由,是要进行切片,还是要直接动手术。我个人觉
得长庚的律师应该针对这点进行攻击的。因为恩主公的医师有可能是想
安排手术,也有可能什麽都没写,或是写得不清不楚。长庚这边只要坳
到「林妇来长庚是因为叶医师手术高明,而希望在长庚手术」的话,根
本上就绕开「什麽条件下才能动手术」这个医学议题。
这在司法攻防上是有差别的:前者是采取攻势,因为恩主公医院是有能
力进行切片检查的,林妇既然认为切片很重要,为什麽当初不接受恩主
公医院的建议?如果能推进到「林妇来长庚是想动手术」,举证责任就
跑到检方身上,这里可以搞成一堆各说各话的烂帐。长庚医师可能判刑
难免,但是有机会量刑更轻。
但长庚采取守势,试图用一篇文献外加外院判断,就足以让长庚医师不
需要再多做些什麽,就可以直接进行乳房切除手术,这位置非常难防守,
连两次医事监定的医师都不认同了,怎麽说服法官做出对自己有利之心
证?
长庚会没想到这点,我觉得跟自知理亏所致。生产线式的开刀流程,根
本不去权衡看看,做个切片甚或frozen的成本跟切除乳房导致的後遗症
孰轻孰重?为了达到手术的量产,承担成本的却是病人。实在很难自圆
其说。
夜路走多了,总是会碰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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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13.140
1F:推 CDRW:好啦,凭良心讲,叶医师平常跟病人讲话就不是非常亲切的那种 09/27 23:28
2F:推 CKun:一楼这样讲有人身攻击意味哦,请问你「亲切」的定义? 09/28 10:54
3F:推 mark89:呵呵 一二楼何必别人吃面你喊烫呢 亲切本来就很主观啊 09/28 11:39
4F:→ mark89:我的版上也有人po文说医生很凶 但是生意很好 >"< 09/28 11:40
5F:推 sheepin:太亲切有些病人会反而以为你是逊咖 09/28 19:49
6F:推 Jerhyn:亲切似乎是很廉价的东西..... 09/29 03:45
7F:推 confis:亲切...等我们年长一点比较有意义 09/2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