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3wu0fu6 (天旗)
看板medstudent
标题[新闻] 不可用刑罚鞭策医师 (林萍章)
时间Sat Sep 4 15:40:25 2010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85298/IssueID/20100903
不可用刑罚鞭策医师 (林萍章)
2010年09月03日苹果日报
新闻快讯 列印转寄(0)引用(11)点阅(2793)
《苹果日报》8月31日报导台北市某医学中心副院长被控未即时为刚从非洲返台、出现高
烧症状的谢姓女病患检验疟原虫血片,导致已感染恶性疟的谢女延误治疗死亡,台湾高等
法院审理後,不理会卫生署「难谓有医疗疏失」的监定报告,并且推翻台北地方法院的无
罪判决,而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曾领导抗SARS的资深医师有期徒刑10月。看到这消息,
台湾医师心都冷了!然而,为何要用刑罚来鞭策台湾医师?世界其他国家是否如此?
风险大科别易败诉
根据笔者的实证研究,台湾自2000年至2006年止,刑事法院医疗诉讼判决数,平均每年43
案件(1.95位医师╱百万人口╱年),最後定谳之有罪率为9.3%,平均每年4名医师被判
有罪确定。从而,医师或许是台湾犯罪率第一的行业,台湾可能是全世界医师犯罪率最高
的国家,这绝不是可以让人引以为傲的台湾第一!「有罪的」医师全来自内外妇儿四大科
与重症科。风险越大的科别之医师,越易败诉。目前,医学系的优秀毕业生多不选择「劳
心劳力」、又「容易被告」的四大科了。在可见的将来,儿童肠病毒看诊医师,「台湾之
子」的接生医师、急重症病人的救命医师都将乏人问津。
目前,在各国的司法实务上,极少以刑事责任追究医疗过失。在美国,1981年至2000年,
大约有24案件进入了下级法院的审判程序,医师被起诉的机率为每百万人口0.004件。美
国有史以来,仅5位医师被判有罪。此外,少数以《刑法》规范医疗行为的国家亦极为谨
守「医疗过失刑事追诉谦抑原则」。近年来,日本平均每年15位医师被刑事起诉(0.12位
医师╱百万人口╱年),其中刑案占所有日本医疗诉讼案件1.6%。台湾刑法学界与实务界
之「祖师爷」德国司法界,则以重大过失(轻率)来规范医疗行为,医师被起诉的机率虽
较台湾稍低(1.76位医师╱百万人口╱年),但是他们的刑案占所有医疗诉讼案件仅1.42%
,刑案有罪率亦低达5.8%。从上述国内外实证研究可知:极为重视病人权益的德国、日本
、与美国的司法界极少对医疗过失追诉刑事责任。根本原因在於他们将医疗过失之构成要
件界定在客观上注意义务的偏离必须达到明显重大的程度。
刑事诉讼医病全输
台湾医师一向「温驯」,极少可能如2006年德国医师般集体罢工。但因医疗纠纷而经常性
的提起刑事诉讼乃台湾所特有,可能造成耗费极高的「防卫性医疗」,对医疗环境极为不
利。也就是说,医疗刑事诉讼会造成医病双输,应为智者所不采。台湾刑法学界与实务界
多以德国、日本为师。然而,在医疗刑法方面,却背道而驰。希望我国能截取法学先进国
家之制度,修正落後的医疗刑法制度,则台湾人民幸甚!
作者为长庚大学医学系外科教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157.176
1F:推 wangbow: 09/04 15:47
2F:推 NTUpeople:医师或许是台湾犯罪率第一的行业 好黑色的幽默XDDDDDDD 09/04 15:59
3F:推 smallquai:真的该多些这类文章来点醒社会大众~ 09/04 16:30
4F:推 fitano:说真的,如果法界的普遍看法真的是非得用刑法来"恫吓"医界 09/04 16:48
5F:→ fitano:不可,那全面性的防卫性医疗行为也只是因应这种社会风气出 09/04 16:49
6F:→ fitano:现的反应罢了,到时候惨到的是谁?还不是一般民众。 09/04 16:50
7F:→ fitano:其实台湾社会善良的病患还是占绝大多数。 09/04 16:52
8F:→ fitano:只不过三不五时就出现的这类"替天行道"之判决。 09/04 16:53
9F:→ u9005205:强制汽机车第三人责任险的由来可以做为一个反思 09/04 16:55
10F:→ fitano:还真是让医师越当越委靡啊... 09/04 16:55
※ miaooooooooo: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9/04 17:00
11F:推 miaooooooooo:不要劣退我 怕怕 09/04 17:00
12F:推 dhy0063:不是温驯是不团结吧... 09/04 17:29
13F:推 vesstrix:风凉话:反正民众是默许或甚至是支持法界如此判决的 09/04 17:49
14F:→ vesstrix:那我们医界的人愤怒何用? 心寒又何用? 09/04 17:50
15F:→ vesstrix:也许真要等到几十年後 过头的钟摆才会再摆回来 09/04 17:51
16F:→ vesstrix:在此之前 明哲保身为上 多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09/04 17:52
17F:推 homebest:除了妇产科外其实所有科别医师都是增加的 所以其实不容易 09/04 18:03
18F:→ homebest:有找不到医师的情况 应该说是分布不均比较容易找不到医生 09/04 18:04
19F:推 fareware:刑不上大夫 XDD.... 09/04 18:23
20F:推 ruby1983:我有跟过林医师 他note写得超详细 有时间应该都要写成那 09/04 19:20
21F:→ ruby1983:样的… 09/04 19:20
22F:推 cherilove:那麽多数字愚民们哪看得懂.. 09/04 20:57
23F:→ gr1031:唉 大众只要看到作者是医师 大概就... 09/04 22:26
24F:推 lovehiroko:中肯给个推 09/04 23:10
25F:推 kitten123:呃...miaooooooooo因为是民意论坛被删了... 09/04 23:20
26F:推 stu86425:如果再不好好保护医生的权益,吃亏的是病人 09/05 00:08
27F:推 abucastor:林萍章的note真的要好好学 真想干起来当范本 超猛 09/05 15:59
28F:推 Elleria:推啊 有些自以为懂法律的法界XX只会喊一些什麽"德国也用刑 09/06 00:40
29F:→ Elleria:法啊"之类的话 孰不知德国"怎麽用" "谁来用" 判案的法官资 09/06 00:40
30F:→ Elleria:格跟台湾一不一样都没有说呢 光会用一些模糊的字眼以为这 09/06 00:41
31F:→ Elleria:样就可以说服不懂的人? 09/06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