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erLin (混元霹雳手)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新闻] 家属问医疗纠纷 涂醒哲:知识落差
时间Sat Sep 4 02:31:08 2010
请问各位先进
现行手术、麻醉同意书的格式上
皆详细告知可能的并发症
(是否形成知情同意的要件)
且一式两份 分为甲方、乙方分别持有
一旦经家属签署同意 其法律效力为何?
今天和一位医疗纠纷争议委员会的先进聊天
我问这个问题 他说是成立"知情同意"的
可是先前看板上的先进发文提到
手术同意书可以反悔 (如本case)
个人也似乎听过类似案件 有点搞混
所以想请问实务是怎样一回事? 其效力为何?
希望不要到时候平常时辛辛苦苦写的paperwork
到法院呈堂证供上却变成了满纸荒唐言
烦请板上法律高手指点解惑 ~感恩
※ 引述《HoterLin (混元霹雳手)》之铭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3/8/2ccot.html
※ 编辑: HoterLin 来自: 222.156.195.199 (09/04 02:41)
1F:→ blackjak:病人开记者会+哭诉-->你再多同意书都是垃圾啦 09/04 04:56
2F:推 XLE:把麻醉风险全都说一次,一定没人敢开刀的啦 09/04 05:10
3F:→ u9005205:依医疗法63条和医师法12之1 没签刚好做实"业务过失" 09/04 06:21
4F:→ u9005205:攻防重点就在该注意而未注意 09/04 06:23
5F:推 hahahahaha:上过课以下几种状况无效: 1.医师没当面口头说明 09/04 06:44
6F:→ hahahahaha:2.你有说明 但出事後家属说听不懂你当时在说啥..... 09/04 06:45
7F:→ quest123:"告知"同意书 不等於 同意书, 出事还是有错 09/04 06:53
8F:→ quest123:informed consent不等於agreement 09/04 06:54
9F:→ quest123:台湾在上面常写要病人"接受"合并症这点就已经不对了 09/04 06:57
10F:→ quest123:重点还是要看有没有不合理的医疗疏失 09/04 06:59
11F:推 vre:接受合并症哪里不对? 还是法院可以用念力来避免合并症? 09/04 09:37
12F:推 maze777:像这种会闹上开记者会的 会去接受「合理的」医疗疏失吗 09/04 09:42
13F:推 abyssalpoet:发动医德力场就可以挡下所有合并症啦! 09/04 09:42
14F:推 yffurdyeknom:同意书是用来阻却违法的条件 但若是在"不合理"的状况 09/04 09:53
15F:→ yffurdyeknom:下签署 则可以认为无效(就是说病人後来讲当时有病痛 09/04 09:54
16F:→ yffurdyeknom:医师在讲什麽听不懂 没心情听啦) 酱法官就有可能判定 09/04 09:55
17F:→ yffurdyeknom:为不合理情况下所签署 所以可以认定无效(有错请指正) 09/04 09:56
18F:推 glorz:这招学起来 以後什麽都签 到时候再耍赖说听不懂 无效啦 09/04 09:59
19F:→ u9005205:医疗法82条和刑法12条 09/04 10:26
20F:推 damnright:看来签了只是「有可能不被告」而已 09/04 10:44
21F:→ yffurdyeknom:在同意书不成立的情况之下可就不是该注意应注意而未 09/04 10:47
22F:→ yffurdyeknom:注意了 因为已经是故意伤害的范畴了... 09/04 10:47
23F:推 gr1031:那这样签那干嘛... 09/04 11:11
24F:推 wei520yin:签爽的 为了评监 09/04 11:39
25F:推 cicici:感觉法官比医生还会医人!? 09/04 13:22
26F:推 miaooooooooo:管你有没有效力 在记者会上哭说我都听不懂就好了 09/04 13:55
27F:推 Aeolux:简单来说就是签了不一定没事,不签一定有事,很多契约如此 09/0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