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cimo (excimo)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转载]是谁, 谋杀了许多医师的热情 ?
时间Sun Aug 8 14:00:29 2010
1F:→ mark89:记得之前中x诊所好像也是有考过ACLS的NP帮病人CPR有C回来 08/08 08:46
2F:→ mark89:最终结局还是被检察官起诉 这就告诉我们同情病人可以 08/08 08:47
3F:推 Campbell:就像以前玻璃娃娃案 以後病人没人救 去怪法官检察官吧 08/08 08:49
4F:推 mark89:玻璃娃娃案後 我问一个法界朋友如果他旁边走过一个玻璃娃娃 08/08 08:54
5F:→ mark89:跌倒了要怎麽办 他竟然说会请玻璃娃娃签不会告他的同意书才 08/08 08:54
问一个以前一直都得不到答案的问题
在公众场合,你旁边有一个人突然倒地
此时 1. 你连看都不多看一眼,直接离现场
2. 你去看了他, 发现没有心跳, 什麽都不做, 不执行CPR, 直接离开
3. 你去看了他, 发现没有心跳, call 119, 不执行CPR, 直接离开
4. 你去看了他, 发现没有心跳, call 119後开始照ACLS CPR, 直到急救人员抵达
事後这位民众死亡, 检察官开始调查死因,
调监视器发现你在场, 要求你说明, 等你到了之後发现你是医师....
这四种处理方式,不论道德方面有无问题,在法律上会被追诉吗?
如果发生再非公众的场合, 比方说KTV包厢中10个人小聚会, 倒下的是你不认识的人
这四种选择在法律上有无不同?
之前听学长说,
要嘛就是完全不理他直接走开 (状况1)
-->此时你根本不知道他的情况,本来就没有任何责任
要嘛就是认真CPR,然後保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没有违反ACLS规定 (状况4)
-->照Guideline做事,至少你已经尽了善良管理人的责任?
反而是状况2和3 你去看了却不做当时正确的处置(CPR) 在法律上是有责任的
这样理解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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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4.247.48
6F:推 carlchang:方法五: CALL119但是走开 XDDDD 08/08 14:01
7F:推 cooltyus:社会教我不要多管闲事 别人的小孩死不完 08/08 14:16
8F:推 WMX:有CALL 119就仁至义尽啦!市区救护车几分钟内就到了! 08/08 14:18
9F:推 mark89:选1是绝对没事的 倒地不表示需要急救 你可以说以为他跌倒 08/08 14:19
10F:→ mark89:或说你根本没注意到这件事啊 08/08 14:19
11F:推 Francoeur:只要不是现在就两个人(你跟他) 直接闪是不会有事情的 08/08 14:23
12F:→ Francoeur:还有方法五是正解...~ 08/08 14:23
13F:推 yffurdyeknom:假装被吓晕好了 方法六 08/08 15:12
14F:推 daze:理论上只要你没有构成保证人地位,你就没有义务要救。 08/08 15:25
15F:→ daze:你不会因为身为医师就被课予保证人地位。 08/08 15:26
16F:→ daze:但如果你做了CPR,这是个善意无因管理,必须就恶意或重大过失 08/08 15:28
17F:→ daze:负责。 08/08 15:28
18F:→ daze:但当病人倒在诊所中,医师会被课予强制缔约义务。 08/08 15:32
19F:→ daze:拒绝缔约会发生民事上的责任,但不会有刑事上的责任。 08/08 15:33
20F:推 daze:而如果缔约後没有好好处理,则会发生刑事上的责任。 08/08 15:37
21F:推 kitten123:推方法五 08/08 16:13
22F:推 dermis:这个标题实在很想让我推四个字 "海绵宝宝" 08/08 17:05
23F:→ dermis:好啦 我不敢再看幼幼台了 08/08 17:06
24F:推 Refauth:"我没办法当场给其他人证明我真的是医生 只好先打119" 08/08 18:34
25F:推 mickeyjan:大家都选1 家属控诉:台湾已经失去了互助的情怀 08/08 20:40
26F:推 sls090:哀走到这田地满悲哀的 08/08 20:52
27F:推 littleat:台湾已经失去了互助的情怀甘我屁事 自己要挺白滥律师的阿 08/08 21:14
28F:推 mark89:搞成这步田地 我真的觉得台湾的司法体系要负很大责任 08/08 21:16
29F:→ Kusari:台湾的法官没有筛选机制吧,看看那经典的袭胸十秒... 08/08 21:56
30F:→ Kusari:还有车祸的帝王条款「应注意而未注意」 08/08 21:57
31F:→ cck525:袭胸十秒很大一部份是记者跟妇团炒作出来的 另推daze大 08/09 14:57
32F:→ cck525:袭胸十秒是"强制猥亵罪"这部份不成罪 不代表不成立其他罪 08/09 14:59
33F:→ cck525:(ex性骚扰防治法) 08/0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