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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害搬运工臂残 医判赔78万
时间Thu Aug 5 00:50:18 2010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56247/IssueID/20100713
【刘昌松╱台北报导】男子陈信同被人砍伤左手臂到林口长庚治疗,骨科医师范国丰为了
帮陈排解手臂肿胀症状,疏於检查筋脉,就在陈手臂切两道伤口减压,导致陈伤口缝合後
左手拇指神经受损,罹患「左拇指伸姆长肌断裂」,手指无法自然弯曲、左臂也萎缩,高
院判决长庚和范须赔偿陈七十八万多元。
不可大意
体重一百二十公斤的陈信同自嘲:「当初手臂肿得像小腿一样粗,现在萎缩出不了力气,
我失业五、六年了,得想想怎麽赚钱养三个小孩,不会再上诉浪费时间。」林口长庚公关
人员低调说:「等收到判决书後,再研究是否上诉。」
手指无法出力
三十一岁的陈信同原是搬运工,二○○二年六月深夜,参加新庄寺庙活动遭误砍,左手臂
和右腹部受伤,被送到林口长庚治疗。隔天,陈左手臂肿胀、发麻且发烫,范国丰判断是
腔室症候群,在陈男的手臂划开两道长长的伤口减压,十天後范国丰认为陈男手臂稍微消
肿,就缝合两道伤口。
陈男向法院指控,他出院後左手臂仍肿胀难过,回诊改看整形科又挨刀,排出一千五百西
西血块,事後却左手拇指无力,中指必须依赖大拇指才能弯曲,手臂上的伤口还得用自己
头皮移植补皮。陈男认为范误诊导致他的拇指肌肉长期泡血损坏,弄得整支手臂多次挨刀
,手指无法正常出力,要求长庚和范赔他精神损失及劳动收入损失。
前後挨八次刀
台北地院根据医疗监定报告,认为没证据显示陈男拇指肌肉是泡血水而损坏,但范国丰疏
於检查筋脉情况,害陈男挨八次刀,成了轻度肢障者,因此判长庚和范要连带赔偿陈的精
神损失三十万元;上诉高院後,法官判长庚和范国丰须追加赔偿陈男劳动损失等合计七十
八万多元。
陈信同医疗纠纷事件簿
2002/06/10:陈信同遭人砍伤,隔天送林口长庚诊断出左手臂「腔室症候群」,开刀划开
两道伤口减压
2002/06/28:范国丰缝合陈的医疗伤口後让他出院
2002/07/17:陈回诊时,由整形医师再划一刀,引流出1500C.C.血块
2003年间:陈左手拇指异常,到荣总检查才发现左拇指伸姆长肌断裂
2009/04/30:医疗监定报告认定医生未检查筋脉,致陈左手拇指神经受损,一审判长庚及
范国丰须赔30万元
2010/07/06:高等法院判长庚及范国丰须连带赔偿78万多元
资料来源: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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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RD:林老师咧 标题改成"害流氓臂残"不是更好嘛 08/05 00:57
2F:推 Newstart:砍人无罪,病人有泪,医生赔到心碎 08/05 00:58
3F:推 smallheart:靠 要赔钱的应该是砍人的吧 可怜的医生 有天理吗? 08/05 01:16
4F:→ smallheart:还是走小科好 好在 唉~~~~~ 08/05 01:17
5F:→ skypons:乱七八糟的新闻..一下伤到神经、一下又肌腱断裂,哪个是 08/05 01:21
6F:→ skypons:有疏失的地方?血水浸润?还是划刀位置不当?没写啊!Y 08/05 01:21
7F:→ skypons:"未检查筋脉"是什麽雕判决? 08/05 01:22
8F:推 f11IJ:范国丰医师人很好耶.... 08/05 03:02
9F:推 vitaminC:下次要运转一个小周天来检查吗 08/05 04:40
10F:推 zackal:疏於检查"经脉"? 要不要先点穴止血? 08/05 09:44
11F:→ zackal: 筋脉 08/05 09:44
12F:推 camerdy:都已经没证据了 还可以判.. 08/0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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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推 cyp001:找拳四郎治疗好了 他对筋脉最熟了 08/05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