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stril (Sperminator)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讨论] 想开业的要注意...
时间Fri Jun 25 11:25:52 2010
基於MK虎爷的说法太过繁复.在下智商只有20.
不适宜阅读超过一百字的文章
因此转贴白莲教主文章如下:
asein79 写:
这招的破解之道很简单。
明明有看诊,也有处置,依法应该「据实」申报点数,如果在点数上少报,跟浮报点数是
相同的,都是变造不实看诊数据,企图影响点值,哪一家诊所这样做,就可以告发这家诊
所负责医师伪造私文书(伪造不实文书,致他人受损害),甚至应该有「使公务员登载不
实罪」的余地。
依照刑法规定,北区基层执委会这个要求,就已经是教唆犯,而且不管被教唆人有没有真
的照做,教唆犯都可以成立。
我直接建议,谁有这份公文书的,直接具状寄到地检署,告发北区基层执委会,企图教唆
他人为不实申报,影响健保点值。而且收到这份公文书的诊所如果照办,那就是不实申报
健保点数的「正犯」了,乾脆一并告发。
我不在北区范围,但是如果本区也来这招,我保证具名告发。
S: 没盖大印不影响侦查啊!如果北区基层执委会否认发文,那麽他们就是被害人了,承
认的话,那麽他们就是教唆犯,这都是检察官的侦办职权范围。如果我收到,我还会寄给
苹果日报--「医师公会发文教唆医师集体虚报健保,企图非法提高点值」。这很有新闻
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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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19.10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