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student 板


没想到会遭受众医师炮轰XD 我想医疗行为成立契约关系是没有争议的,依民法第153条:当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 无论其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 因此医疗契约不用书面订立,只需双方互相表示一致即成立,另外我要强调一点,契约 之成立不是成立於医师和病患间,是成立於"医院"和病患间,而医师是履行辅助人,因此 如果医师有故意或过失,就等於医院有过失(民法第224条) 民法第224条:债务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关於债之履行有故意或过失时,债务人应与自 己之故意或过失负同一责任 因此在实务上要告是医院和医生两个都告,医院和医生负损害连带赔偿责任,我贴一则 判决给大家看大家应该就会明白了,97台上1000号判决: 查医疗契约系受有报酬之劳务契约,其性质类似有偿之委任关系,依民法第五百三十五条 後段规定,医院既应负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注,自应依当时医疗水准,对病患履行诊断 或治疗之义务。故为其履行辅助人之医师或其他医疗人员(即医疗团队)於从事诊疗时, 如未具当时医疗水准,或已具上开医疗水准而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因而误诊或未能 为适当之治疗,终致病患受有伤害时,医疗机构即应与之同负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 上开判决说得很清楚了,至於其契约之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到底是医到好还是怎样,不可一 概而论,最後还是要说,大家都没有看过本案全部的卷证资料(甚至很多版友也不识法律), 就评断法官的认事用法,并不妥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209.137
1F:推 scsnake:很多版友不识法律 那你们法律人就识医学吗? 04/13 19:06
2F:推 whoyer:我认为以不同观点来看此事值得鼓励,感谢您。 04/13 19:07
3F:→ greatshiau:S大,所以我并没有评断本案医生究竟是对是错,因为我也 04/13 19:08
4F:→ greatshiau:不懂 04/13 19:08
5F:推 scsnake:很矛盾的 不懂医学的人 讲医疗契约却讲的头头是道 04/13 19:14
医疗契约说穿了就是委任契约或承揽契约,和一般契约法理并无不同,所以我还可以XD
6F:推 tmcharvard:g兄,您这句话就是关键了..法官其实也不懂,却自以为是的 04/13 19:15
7F:推 slhoivnee:如果我是医生我可以拒签契约吗?还是只要病患来找我签我 04/13 19:16
8F:→ slhoivnee:就一定得签? 烦请原PO解惑 04/13 19:17
我内文就说了,医疗契约是不要式契约,不需要书面,因此只要他来而你开始为诊疗(挂号之 类的),契约即成立,至於可否拒绝,依医师法第21条:医师对於危急之病人,应即依其专业 能力予以救治或采取必要措施,不得无故拖延
9F:→ tmcharvard:大笔一挥,没错的人却会可能受罚....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04/13 19:17
10F:推 asklepian:很多法律人不识医学,就评断医疗行为,并不妥当? 04/13 19:17
法院会送监定,监定书也是医师做的...
11F:→ asklepian:这样讲也通? 04/13 19:18
12F:→ tmcharvard:我可不可也要求法官,如果错判案子要斩首兼抄家 04/13 19:19
甚麽叫判错案子?和事实不符吗?抱歉,真正的事实没人知道,只有上帝知道,用法有错吗? 法律本来就有多种学说,故甚麽是判错?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19:35)
13F:嘘 dogmax:不用抄家啦 从国赔改成自费就唉唉叫了 放你法官个乌拉屁 04/13 19:34
14F:→ garrick1012:可以请问"当事人意思一致"是什麽意思吗? 04/13 19:35
15F:→ dogmax:就问"具医疗水准"如何定义? 难道是用complication的有无吗? 04/13 19:36
16F:→ garrick1012:若医师期待为"我尽力救 但不保证好(有极小机率爆炸)" 04/13 19:36
17F:→ garrick1012:病人的期待为"我一定会被医好" 这样能说是一致吗?? 04/13 19:36
18F:→ greatshiau:白话来说他挂号契约即成立 04/13 19:36
19F:→ wannabethin:想嘘"未能为适当治疗" 那病患或家属签的切结书同意书 04/13 19:37
20F:→ wannabethin:有法律效益吗? 很多时候是病患或家属拒绝 04/13 19:37
21F:→ dogmax:再者 法官仅需"酌量参考",并无法条要求要"遵守"医疗监报 04/13 19:37
22F:→ wannabethin:之前还有"未经同意"插管後病人死亡还被砍的勒 04/13 19:38
23F:推 slhoivnee:所以说法律规定我们医疗为契约行为,然後再订了另一条 04/13 19:38
24F:推 jasonmammal:奇怪这位仁兄是来给大家解惑的 干嘛嘘他 帮推 04/13 19:38
25F:→ slhoivnee:法律规定我们一定要签契约...当医生还真的蛮虽的...orz 04/13 19:39
26F:→ jasonmammal:其实经过解释之後 更能体会到法律写得再怎麽如何周密 04/13 19:39
27F:→ jasonmammal:还是会有与现实出入的地方...医师遇到法匠真的会没辄 04/13 19:40
28F:→ garrick1012:法律人要不要考虑重新对医疗契约作定义啊?? 04/13 19:41
我有点不懂为何诸位医生对医疗行为为契约如此反感,美国和德国对於医疗行为也是认为 成立契约关系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19:43)
29F:→ garrick1012:用法界想像的契约套在医疗行为上有太多不合理处了 04/13 19:41
30F:嘘 dogmax:请先解释何谓"盖然之心证"再来讲法律的周密性 04/13 19:41
31F:→ wannabethin:判错案子和判错病情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判断病情後下处 04/13 19:42
32F:→ wannabethin:置只能用很短的时间~ 04/13 19:42
33F:→ garrick1012:法有法的道理 可是现实医疗如果不能实行 那此法何用? 04/13 19:42
34F:推 jasonmammal:那就是"与现实出入"啊...一来百密一疏 二来遇到法匠 04/13 19:43
35F:推 c20001222:帮推原po, 原po的文章也是帮忙不熟法律的医学生/医生们 04/13 19:44
36F:→ c20001222:理解现实的矛盾 04/13 19:44
37F:推 hopkinsboy:这位法律系高材生还没解释 律师接案子算不算订契约? 04/13 19:44
38F:→ hopkinsboy:律师打官司输了, 若就要被告被起诉... 你觉得合理吗? 04/13 19:44
不敢当,律师和当事人间成立委任契约,如果官司输了是因为律师没有尽善良管理人注意 义务,当事人当然可以依契约(债务不履行)求偿
39F:嘘 jagdzaku:那种契约是强迫成立不可拒绝的? 04/13 19:45
医疗契约^^
40F:推 wind2100:这里的西医学生就是认为医学比法律高等 04/13 19:46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19:50)
41F:→ wannabethin:楼上是怎样... 04/13 19:49
42F:嘘 bunnys:抱歉我不是众医师,要讲美德二国,你知道契约金额相差多少吗 04/13 19:49
43F:推 keikinaka:楼上说这种没有直接证据的话 要付哪种法律责任? 04/13 19:49
44F:→ bunnys:,要讲契约,多少签了同意书还反过来咬人的案子 04/13 19:50
45F:→ kabarett:hopkinsboy 你说的非常合理啊 国外也有告过律师的例子 04/13 19:50
46F:→ kabarett:只是国内风不盛 原因就是当事人都不懂律师有没有疏失 04/13 19:51
47F:推 hopkinsboy:那用刑法对付打输官司的律师, 以刑逼民, 合理吗? 04/13 19:51
48F:→ bunnys:同意书也是契约,那上面写的风险万一发生为什麽还要赔 04/13 19:51
49F:→ kabarett:K大 那是要不要除罪化的问题 请问立委诸公 04/13 19:55
50F:→ Elleria:第一美德两国对医疗诉讼的处理与国内并不完全相同 第二人 04/13 19:59
51F:→ Elleria:家医生是赔多少?有没有医疗保险可以用 国内情形一样吗? 扯 04/13 19:59
52F:→ Elleria:什麽"美德两国也是啊" 自动忽略其他差异就是了? 04/13 20:00
53F:→ Elleria:那这样医疗契约不得拒绝不觉得很可笑吗? 照这样规定 医生 04/13 20:01
54F:→ Elleria:应该通通受政府保障才是 哪有被强迫不能不定契约保护民众 04/13 20:01
美国我不敢说,因我国法继受德国法,再加上德文文献我也看过,德国和我国在处理医疗关 系基本上并无不同,基本上我国对医疗行为之过失也施予刑法之制裁也是继受德国的,德 国法参阅Heinrich Honsell,Handbuch des Arztrechts,Seit 24-31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20:08)
55F:→ Elleria:健康 政府还不保障医生权益的? 政府规定医生不得拒绝 而且 04/13 20:02
56F:推 opass10:拜托 以前王说的就是法律 跟医生这种贱业 高下立判 04/13 20:03
57F:→ Elleria:契约也不能不定 被法官说是违约一定要赔 原来这个职业被国 04/13 20:03
58F:→ Elleria:家视为是惩罚性的职业 XD 04/13 20:03
59F:→ Elleria:结果法官是胜利组 XD 受国家保障而且还不会有违约的问题 04/13 20:04
60F:→ Elleria:因为事实只有上天才知道 XD 还有 医疗行为的违约难道真的 04/13 20:05
61F:→ Elleria:是病人不满意就算违约吗? 在医疗里的事实其实也是只有上天 04/13 20:05
62F:→ Elleria:才知道啊~ 我不知道这个你懂不懂... 04/13 20:05
重点在有无具当时医疗水准和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63F:嘘 lovebama:依你的逻辑 什麽叫医死人?和事实不符吗?抱歉,真正的事实 04/13 20:06
64F:→ Elleria:还有照你这样讲 强制性的契约只成立於病人紧急时 所以如果 04/13 20:06
65F:→ lovebama:事实没人知道,只有上帝知道,用药有错吗? 04/13 20:06
66F:→ Elleria:病人不紧急 医生其实可以不受强制定约的拘束 04/13 20:07
67F:→ lovebama:医疗本来就有多种方法,故甚麽是医疗过失? 04/13 20:07
有无具当时医疗水准和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68F:→ Elleria:(原来权力的落差这麽大啊~) 04/13 20:08
69F:→ Elleria:请不要忽略其他国情 德国医生被判赔这样金额的有多少? 都 04/13 20:09
70F:→ opass10:这样不行拉 万一回家跌下楼梯 也要算你的 应注意而未注意 04/13 20:09
71F:→ Elleria:是医生赔吗? 德国医生薪资受雇结构有跟台湾一样吗? 如果都 04/13 20:10
这跟是否成立契约关系都无关
72F:→ Elleria:一样 那德国医生去开计程车也不意外了 原来您认为医生因为 04/13 20:10
73F:→ Elleria:政府规定的问题造成大家都不想当 不是制度的问题啊~ 04/13 20:11
74F:→ Elleria:喔 我说的不想当是"如果德国医生去开计程车是因为不想当" 04/13 20:13
75F:→ Elleria:或是"医生失业造成医生都去做其他工作"的状况 不要放大绝 04/13 20:13
76F:→ Elleria:说不想当没人要逼你当喔~ 另一方面来看 一个国家的医生这 04/13 20:14
77F:→ Elleria:样的情形 难道正常吗? 04/13 20:14
78F:→ Elleria:忘了说 德国医生也可以罢工的 但是台湾好像不准医生罢工呢 04/13 20:20
罢工和医疗行为的关系?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20:24)
79F:→ Elleria:不 我指的是规定医师必须承受这样的契约 也必须有相对的支 04/13 20:25
80F:→ Elleria:持系统 如果系统不合理的话 为争取合理工作待遇(保括非薪 04/13 20:26
81F:→ Elleria:资的) 罢工是合理的选择 但是连罢工也禁止就有点奇怪了 04/13 20:26
82F:→ Elleria:光会扯官话"善尽善良管理人之职责"是没用的 难道不懂医疗 04/13 20:27
83F:→ Elleria:的人有资格判断何谓"善良管理人之职责"? 04/13 20:27
有无违反医疗常规之类的,话说回来监定不都是医师做的?怪法官?
84F:推 clerk:其实就是法律人可以不用了解就对任何事情下注解规定~~ 04/13 20:28
85F:→ Elleria:谁说待遇跟工作环境跟契约无关? 工作环境是社会与政府塑造 04/13 20:28
86F:→ Elleria:出来的 要定契约也是政府规定的 这会没有关系吗? 04/13 20:29
我的意思是跟契约成立与否没有关系
87F:→ clerk:所以当总统的都是读法的~~因为喜欢规定别人要怎样 04/13 20:29
88F:→ Klan:快设立医事法庭吧....... 04/13 20:29
早就有医事法庭了XD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20:32)
89F:推 opass10:就说法律是王说的 医生只是帮战士敷伤口的小孬孬了阿 04/13 20:31
90F:→ Elleria:喔? 又回到监定都是医生做的问题 忘了法官会自由心证吗? 04/13 20:33
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采自由心证...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20:34)
91F:→ Elleria:你是真的看不懂我说的关联 还是假的看不懂其实不想回答? 04/13 20:34
92F:→ Elleria:这中间的关系如果可以被你忽略的话 那也没什麽好讨论的 要 04/13 20:34
法条和实务见解都给你了,你还要甚麽?我只是告诉你现状而已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20:35)
93F:→ Elleria:嘛是你不懂 不然就是不想懂 不然就是其实懂但是不想回答 04/13 20:35
94F:→ Elleria:哎呀 看到你回答那句"世界上的国家都自由心证"就知道一定 04/13 20:36
95F:→ Elleria:没啥好讨论的了 典型法律人回答 04/13 20:36
我说的是事实阿...
96F:→ Elleria:法律人:喔 我只是解释法律而已 对於法律有无必要改善无法 04/13 20:37
97F:→ Elleria:评论(也不想评论 或觉得因为法律规定而导致某些人有不合理 04/13 20:38
98F:→ Elleria:的待遇也是你家的事) 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04/13 20:38
我只是向各位介绍现在法律学理和实务的运作,至於要挑战这个见解我还没本事,我只是" 单纯介绍"而已 ※ 编辑: greatshiau 来自: 115.43.209.137 (04/13 20:40)
99F:推 ljii:其实E大说的没错 g网友就是法律人 就只是来讲现状的 04/13 20:39
100F:→ ljii:他其实并没有要去探讨法律现状合不合理 04/13 20:39
101F:→ ljii:所以你一直着墨这案件合理与否其实他不会很在乎 04/13 20:40
102F:推 Bioee: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你们活该被罚三千一百万,其他没了 04/13 20:40
103F:→ Elleria:也好啦 既然合不合理不是法律人可以判断的 提供现状也是可 04/13 20:40
104F:→ Elleria:以让大家看看到底多不合理啦 XD 我也没有着墨在这件案件啊 04/13 20:41
105F:→ Elleria:是他要把美德两国跟现行我国对医师的规定讲出来的 04/13 20:41
106F:→ Elleria:看到原po最後补充的部分忍不住笑了... 04/13 20:42
107F:→ Elleria:本国制度也很有趣呢 不合理的法规修改到底有多少的成功机 04/13 20:43
108F:→ Elleria:率 而那些法界人士又会有多大的反弹呢? 真是好奇啊 04/13 20:43
109F:→ Elleria:以後建议法界在高中生考大学的时候就先解释清楚医生在法律 04/13 20:45
110F:→ Elleria:里被定位的角色 至於为什麽要法界解释呢? 因为法界最懂啦~ 04/13 20:46
111F:推 SSn:判决书我前面有po 请搜寻作者ssn就会有 04/13 20:49
112F:→ SSn:如果太长懒得看仔细的话 你可以直接看第五点 04/13 20:49
113F:→ SSn:「...盖然之心证,为盖然之判断」 04/13 20:50
114F:→ SSn:所以说断案不需要证据不需要逻辑 即使原告被告和监识单位 04/13 20:51
115F:→ SSn:通通都提不出具体明证 无法得出一个具体结论 04/13 20:51
116F:→ SSn:法官自己也搞不懂 但是一句盖然之心证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了 04/13 20:52
117F:→ Elleria:好吧 如果g板友真的不懂到底我们觉得哪里不合理 被炮轰也 04/13 20:53
118F:→ Elleria:是有点冤枉就是了 04/13 20:54
119F:→ Elleria:不过原po不懂 也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的就是了 04/13 20:55
120F:推 pttbbs:推 G大只是单纯描述现状 应该感谢G大提供另一个领域的逻辑 04/13 20:57
121F:推 Klan:补推 04/13 20:58
122F:推 shoujay:推原波的用心!! 04/13 21:00
123F:推 Nitrogen:我也要推原po的用心! 04/13 21:21
124F:推 jasonmammal:再帮推一次 感谢原po帮我们了解法律 04/13 21:25
125F:→ Khadgar:简单问一句, 法官是否可以不甩监定报告? 04/13 21:41
126F:推 mimicx:帮回: 当然可以不甩! 04/13 21:42
127F:→ Khadgar:那这一g大说监定报告是医师报告的是否是在硬ㄠ脱罪 04/13 21:43
128F:推 sailinthesky:阁下似乎被法律洗脑了 请问您是否有想过为何医病 04/13 22:18
129F:→ sailinthesky:必须要以契约的形式来认定?? 这样的法律是否合理??? 04/13 22:18
130F:推 sailinthesky:btw 阁下所说的法律常识我都还算了解 04/13 22:22
131F:推 garrick1012:推原PO热心分享 04/13 22:23
132F:推 abyssalpoet:推原po的用心 真的很谢谢您 04/13 22:52
133F:推 marisaac:推原PO,不过跟E大讲的应该是两码子事 04/13 23:00
134F:→ lavena:医疗并非契约关系,若病患要求包医好,哪个医生敢接这病人? 04/13 23:02
135F:推 Jerhyn:这麽残酷的现实,还是感谢您的解析 04/13 23:05
136F:→ Jerhyn:不过如果医疗是被强迫成立的契约,那应该怎麽保护医师呢? 04/13 23:05
137F:→ lavena:医疗有太多不确定性,医生只是凭能力尽力,江湖术士才打包票 04/13 23:06
138F:→ Jerhyn:开始诊疗契约即成立,至於可否拒绝,依医师法第21条... 04/13 23:07
139F:→ Jerhyn:是不是指有提高收费才能自保呢? 04/13 23:08
140F:→ Jerhyn:结果钱还是最重要,钱要够多才能保保险、才能请律师打官司 04/13 23:09
141F:推 mijas:推原PO 04/13 23:09
142F:→ Jerhyn:因为一开始医师就立於不利之地 04/13 23:09
143F:→ HoterLin:你可以回去再念念逻辑的课本 04/14 02:20
144F:推 judy0092:事实 04/15 03:39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伺服器连线错误,造成您的不便还请多多包涵!
「赞助商连结」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Gossi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