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hahahaha (H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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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考] 这是最新的消息吗???
时间Thu Jul 9 15:35:11 2009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6804&ctNode=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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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历报考本部医师、牙医师考试新闻稿
【2009/7/9更新】
本部於本(98)年7月8日召开医师牙医师考试审议委员会第7次会议,对持有国外医学学
历、牙医学学历报考人就其是否符合医师法第2条、第4条所称「…实习期满成绩及格者…
」之规定进行审查。为了解国外各医学院实习状况,审议委员会分别邀请持有美国、加拿
大、爱尔兰、波兰与澳洲医学、牙医学学历报考人共13人到审议委员会现场陈述意见,经
委员深入审慎讨论後,基於为确保国人生命身体健康重大法益与应考人信赖保护原则,并
配合行政院卫生署已着手修订的医师法施行细则,对於实习采认之规定(预告网址:
http://www.doh.gov.tw),该审议委员会爰作成下列决议:
一、 报考人持有美国卓克索大学、北德州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澳洲昆士兰
大学之医学、牙医学学历者及其实习与医师法第2条、第4条规定「…实习期满成绩及格…
」相当,共计5人,准予报考。
二、 报考人虽持有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医学学历者,惟应考人现场承认未有完整实习,建
请完成实习後,再准予报考。
三、 报考人持有波兰医学大学学历者,分二种情况处理:
(一) 曾经本部历次审议委员会通过并已参加过本部医师考试有案者,基於信赖保护原则
,准予报考本次考试,其人数为14人。
(二) 今年取得波兰大学医学学历者或未曾报考本部医师、牙医师考试者,基於下列理由
认定与医师法第2条、第4条「…实习期满成绩及格者…」之规定不相当,其人数为35人,
不准予报考。
1. 报考人在波兰医学院所担任工作,实际为「见习」,并非「实习」。
2. 波兰大学医学院针对外国学生(除台湾外,亦包括欧美各国)所开设医学课程,系以
英语教学,在波兰医院工作亦透过翻译与波兰病患接触,恐难达成医病完全沟通之效果。
3. 行政院卫生署已着手修订医师法施行细则增订「实习之明确标准」,持有国外医学、
牙医学学历报考人将可尽速依该规定完成与医师法第2条及第4条「…实习期满成绩及格…
」相当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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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那姆好 人生是黑白
肝那金好 考卷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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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97.53
1F:推 yiempt:简单说 重考生给你考 刚毕业不准 07/09 15:41
2F:→ nodamee:这"信赖保护原则"用得真的很怪 07/09 15:42
3F:→ nodamee:是用来保护考选部过去错误认定应考资格吗? 07/09 15:42
4F:推 netfly:考选部认为波兰学历不符合实习期满的规定 因此不得报考 07/09 15:42
5F:→ hahahahaha:没鱼虾马好 希望不要再乱开大门了 不要朝令夕改阿 07/09 15:43
6F:→ hahahahaha:感觉这是一个折衷的方法 07/09 15:44
7F:→ netfly:但是14个准予报考本次考试者 何来信赖保护可言 都是菲律波 07/09 15:44
8F:推 yiempt:我还是希望可以追朔过去的那些执照 07/09 15:44
9F:→ yiempt:考选部知不知道他们是菲律波? 07/09 15:45
10F:→ hahahahaha:我觉得若考选部不让那14人考=承认自己错误=准备被追讨 07/09 15:45
11F:→ hahahahaha:可能他们自己也怕会滚更大 07/09 15:45
12F:→ netfly:如果让那14位得以应考 那以前蒙混过关的不就无法处理了 07/09 15:45
13F:推 spicycop:刚跟政务次长通过电话 考选部目前可以做到这样 07/09 15:46
14F:→ spicycop:另外卫生署那边下午四点会预告实习相关规定 07/09 15:47
15F:→ spicycop:预告在全国法规资料库 可以报考的十四人 07/09 15:47
16F:→ spicycop:我们还会继续处理 不过这已经算是勉强可以接受的结果了 07/09 15:47
17F:推 yiempt:那35个人现在要去各大医院实习了吗? 07/09 15:47
18F:→ netfly:资格审议委员会并非常设组织 也可以重新审议与撤销旧案核可 07/09 15:48
19F:→ netfly:要给那14位可以永久报考 还是这就是最後一次 以後照新法规 07/09 15:50
20F:推 royshen:目前这样会让他们任意去实习 顶好大医院也给实习了....... 07/09 15:54
21F:→ netfly:就法论法 他们没有补救实习的资格 要等相关施行细则变更後 07/09 15:57
22F:推 terran:根据施行细则第13条 他们应该要回波兰实习吧?? 07/09 15:59
23F:→ netfly:才可依照细则的在实习规定 申请学历甄试通过後 再参与实习 07/09 15:59
24F:→ netfly:因此那35位 根本没有资格在地实习 就算自费实习也无法采认 07/09 16:00
25F:→ netfly:至於那14位 本次让其报考可能是最後落日考 下次照新规则来 07/09 16:01
26F:推 AllenTTN:所以n大的意思是那35位一定得回波兰实习才行吗?可是之前 07/09 16:05
27F:→ AllenTTN:不也有人解读细则13条。只要「波兰」认可,去哪实习都可 07/09 16:06
28F:→ AllenTTN:由於波兰本地实习有「波语」认证关卡。所以这35位也可以 07/09 16:07
29F:→ AllenTTN:选择欧洲其他英语系国家。只要波兰认可就行了。不是吗? 07/09 16:07
30F:→ netfly:采认与否的裁量权在审议委员会 明知虚假当然要依权限否决 07/09 16:07
31F:→ netfly:法规明确规定要当地完成全程学业 就没有太多可解释的空间 07/09 16:08
32F:→ AllenTTN:哎~~~卡在审议委员会的话,感觉就有河蟹的可能啊。 07/09 16:08
33F:推 yiempt: 学历甄试上哪去了???????? 07/09 16:09
34F:→ AllenTTN:嗯…希望考选部可以硬起来啊 07/09 16:09
35F:推 cooltyus:徐鸿洋你再凹阿~~~不是很爱说大话~~~垃╴ 07/09 16:09
36F:推 gilferd:我觉得应该追溯过去以不当实习证明欺瞒考选部的国考通过波 07/09 16:11
37F:→ gilferd:昨天才听说某南部急诊波想给URI病人打一支Relaxin,幸好被 07/09 16:12
38F:→ gilferd:护理人员和VS挡下来 07/09 16:12
39F:→ terran:生气,就说是见习了还让他们考,跟信赖保护有什麽关系啊 07/09 16:15
40F:→ cooltyus:徐鸿洋你再凹阿~~~不是很爱说大话~~~垃╴ 07/09 16:15
41F:推 FD200:徐鸿洋以前是不是有当过妇产科理事? 07/09 16:31
42F:推 bunnys:这就表示波霸波妈又要厚脸皮出来呛了 07/09 16:53
43F:推 sfsol:惨了 波爸波妈波波 ◢▆▅▄▃崩╰(〒皿〒)╯溃▃▄▅▇◣ 07/09 17:07
44F:→ Q4:谎言被公开戳破罗~~~想用8小时见习充当实习混过关?? 科科 07/09 17:09
45F:推 sevenly:这个结果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不过要抓的话不只那14个 之前考 07/09 17:36
46F:→ sevenly:过的也应检视他们的实习学分是否确实 有无应考资格 07/09 17:36
47F:推 Ghost325:曾经本部历次审议委员会通过=>不是考选部渎职就是波波 07/09 19:09
48F:→ Ghost325:伪造文书 07/09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