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odoms (碧海)
看板medstudent
标题[波波] 5/6公听会文字纪录实况转播Part6
时间Wed May 6 11:20:54 2009
台湾医院协会、台湾私立医疗院所理事长:
我不是波爸,但如果卫生署的政策不合理,我绝不接受。我们不能失信於国外的人?国外
和国内到底有没有差异性,我们应该要有好的比较方式去比较两者!台湾的医学教育也有
不好的地方,像是黄达夫所讲的医德的问题,有待我们的商讨,台湾的医学单位和许多单
位挂勾,去弄健保的钱,卫生署是否有管理。我认为资格认定的规则一定要有。要有实习
的认证,要参加国家考试。
守信移民,应该要有落日条款。
黄义交:
第一,2300万同胞的健康列为第一考虑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91年我们修正的时候允许九大地区回来参加国考,当时有当时的时代背景,但修法
必须与时代具进,若卫生当局要修法,也符合立法先进的原则。但我必须强调法律保障每
个人民工作权,这些所谓的法律稳定性,信赖保护原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是我们修法
要考虑再三的。而且这些家长都经过再三求证,不论这些家长是如何想的,但是是我们政
府机关跟他们讲可以的!已经出去的学生是无辜的,我们应该要在法律上给他们一些处理
。医师公会很好,强调尊重未来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即使是一个人的权利受到剥夺,也
是应该要受到保护。
吴清池委员:
当初修法有其时代背景。在我们的制度面上,就算以前到现在为止,都没有错啦,现在人
在国外的学生,他们有没有错,他们也没有错啦,因为这是政府给的管道,但他们回国後
应该也要经过国考,这是公平的。为了尊重保护的原则,希望藉由”日出条款”保护。国
内家长质疑未来国外回来的学生会造成国内学生的困难,但在过去这个政策没有错,如果
我们要提升全国医疗品质,要制定一个针对国外学生的日出条款,以适用於日落条款结束
後的学生。
某委员:
今天的大家大致都理智,我没有和医师相关的亲戚,但我有很多的选民,有子女在国内或
是国外念医。今天要处理这个问题,大家的共识是保护全体国民的健康。这不是质疑国外
医学系比较差的理由。这应该是要看学校的。卫生署也说,未来修法要求国外学历要经过
甄试。我们应该不仅保障国内医学,也应该保障全国人民的健康。医师公会很好,他们也
关注到国外医学生的权益,并且尊重法律,因为这是卫生署在91年修法的。有很多人说这
是个特权,但是经过国家法律通过的就不是特权。很多人不仅口头向卫生署求证,是否回
来後要在接受认证,卫生署不仅口头上,并给予文字上的承认。这些学生出去是基於国家
同意的,所以涉及信赖保护原则,所有的学生都适用於中华民国的法律。当然,全国同胞
的健康是第一的。我们应该通盘考量这整个制度。过去的该怎麽办?我们希望获得一致的
平衡,因为他们也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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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8.160
1F:推 monen:好像都赞成落日了呢.... 啧啧 05/06 11:30
2F:→ CKYA:报个卦,当初就担心医协会倒向落日,果然没料错...妈的亏Dr. 05/06 11:49
3F:→ CKYA:大郎无还私下表示支持不落日, 这些人... 05/06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