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dream ()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请问”换肾”有牵涉到什麽伦理问题吗?
时间Tue May 8 14:49:08 2007
※ 引述《ssuchun (Fletcherman@LAB)》之铭言:
: 你不是第一个提出这个论点的人,自然我也不是第一个提出以下质疑的人
: 先是一个小小的逻辑问题。
: 「不反对」与「赞成」是不是同义字?
我相信在这个问题上 我们有一样的答案
他们并不是同义字
(当然 也可以透过解释让他们变成同义字)
: 另外一个是用功利主义来推论行为好坏的医学伦理问题
: 提供器官给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的好处,跟安抚家属的情绪反应的好处,
: 此两者,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哪一个比较重要?
回到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在此采用戴华教授所推行之翻译
效益主义在做决定的时候
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作为判断依归
通常以这个标准来说
dissent的方式可能胜出的机率较大
同样的
若要考虑您所指称提供器官给需要器官移植的人的好处,跟安抚家属的情绪反应的好处
则纵使是采取consent的方式
依然会面临这个困境
但若将场景拉回台湾
由於台湾社会文化的因素
普遍认为「留全屍」的想法之下
要推动器官捐赠仍属不易
(当然现在也有许多医疗机构会在取出後在体腔内填充物品之後缝回
但仍冲击许多民众之价值观与想法)
遑论现在就推动dissent
然而目前器官捐赠市场的供给远远小於需求
以本议题的开端 捐肾为例
台湾洗肾人口比例不敢说高居第一 但也足以傲视全球了 -.-
如何在社会能接受的状况下增加供给
的确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究的议题
我所提出的论点
在於在支持与否的光谱上
有动力主动寻求签署器官捐赠卡者毕竟属於少数(在目前台湾社会)
透过劝募的方式 愿意签署器官捐赠者的pool是比较大的
(所以如果有人走近 来说明并要求签署 则他们愿意签署)
我相信还有更大的pool 是愿意捐赠但动力没有那麽强的
(这类型基本上和上一类非常相似 只是不见得有遇到有人来劝募
或者参加到类似活动)
如果透过dissent的方式 这一群人就能够成为未来器官捐赠的来源
在保障自主权的观点上
我还是认为是否捐赠器官的决定属於个人
因此需成年才能决定是否捐赠
未成年人必须透过父母亲同意的方式
对於成人
从年满20岁起
任何时间都能够透过「书面」的方式表达拒绝捐赠的意愿
(书面的目的在於证明)
为求方便 也可以像本票一样 就算写在过期报纸上都算
当然我也相信这些想法还有诸多不成熟之处
也像我前面讲的
目前在台湾要推行也还有困难
但纵使如此
相关的讨论仍然值得继续进行
透过更多的思辩或许才能找出一个更为有利的器官捐赠方式
: 前一个有答案,
: 後一个争论不休,没有止境......
: 当你仔细听听反对的人的讲法,不要急着帮他们戴帽子,
: 你自然会发现,你的理论还是存着难以解决的缺陷。
: ※ 引述《shydream ()》之铭言:
: : 喔还有屍体捐赠来源的问题
: : 就是....
: : 有没有可能增加自愿捐赠的办法
: : 我一直在想说有没有可能乾脆把政策改一下
: : 凡20岁以上 没有签署「不同意捐赠」的人
: : 通通当作视为同意
: : 20岁以下则依然需要取得父母同意
: : 因为我一直在猜想 有些人可能不反对捐器官
: : 可是也没有什麽动力特别跑去签器官捐赠卡
: : (话说有签跟最後家属同意要捐到目前为止还是家属意愿为主)
: : 但是如果今天是拟制同意的话 来源应该会增加吧吧吧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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