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cimo (exc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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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颜厥安 莫让人权染煞
时间Wed Jul 6 05:22:23 2005
※ [本文转录自 proma 看板]
作者: Wirklichkeit (fragile) 看板: proma
标题: [转录]颜厥安 莫让人权染煞
时间: Tue Jul 5 19:17:15 2005
颜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台大法律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发生在2003年四月的和平医院集体感染SARS(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事件(简称HOSA事件),作为一个公共卫生的议题,也许暂时已告一个段落
。但是此一事件之社会、法律,乃至於人权的议题,可能才刚刚开始浮上台
面。HOSA事件被官方∕媒体塑造成一群抗煞医护的英勇事蹟,以及相对的,
有一小群被认为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该被谴责的医护人员。但事情真相真
的是如此吗?被关闭在医院中的医护,真的就是抗煞英雄;而未能返院者,
就一定要受到严厉的谴责、惩罚,乃至人格的无穷伤害吗?当事件的相关资
料事实越来越浮现,尤其当台湾高等行政法院在新近的一则判决中,也撤销
了其中一位未即时返院医生所受到的惩戒处分时,HOSA事件所涉及法律议题
的复杂性,以及相关人士人权受到侵害的严重性问题,才开始显现其重要的
意义。
个人认为,HOSA事件所涉及的人权问题,至少有三个重要的层面。第一
是程序权。其中最主要的,当然是一切行政与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与对等。
但是很遗憾的,从一开始,台北市政府就挟其独特的政治地位,想要垄断整
个事件的处理权。而当整件事演变为一场公卫灾难之後,事後又想透过各种
特权,来影响对其各种政治、法律与道德责任的追究。更糟糕的是,市府想
要撇清责任也就罢了,由於这是一场太过明显的人为灾难,因此市府竟然还
想把责任的「焦点」移转到对於个别医护人员的惩处追究上面。这就涉及第
二,整个HOSA事件牵涉最深的人权,就是人格权。不论是从一开始封院的强
制拘禁人身自由;强制召回医护的行动自由;因为处置失当,又因政治考量
拒绝接受中央援助,造成多人死亡、健康受损、精神受害的生命权、健康(
身心完整性)权;乃至事後对於部分医护采取的各种几近人格、名誉谋杀与
心理迫害的惩戒、撤照等措施,全部都深刻地碰触到宪法人格基本权的核心
领域。因此面对这些现象,如果不能经由各种司法途径与社会运动来追究政
府责任,并为当事人平反,等於是承认了政府拥有医疗暴政(medical
tyranny)或公卫专制(dictatorship of public health)权力,而这是现代
民主法治国所不允许的,却又是在一个高公卫风险的社会中,法律体制所必
须长期严肃看待而无法规避的议题。最後,是追求真相的权利。这可说是一
切人权问题最关键的一个层面,虽然因为诠释角度的差异,可能会有多种表
达真相的版本。但是尽最大可能去澄清真相,追求真相,却是人权实践不可
或缺的要件。在HOSA事件中,政府的医疗暴政到底对多少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这是即使在法律追诉时效已经过了之後(例如国家赔偿法),还是不断地
要追求下去的重要人权任务。因为历史真相平反,往往比司法平反对当事人
更重要。
HOSA事件涉及的人权议题还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莫让人权在一场公
卫危机当中染煞,送进了加护病房,甚至一命呜呼。对抗SARS最重要的就是
支持性疗法,我们也呼吁各界一起用更公正更严谨的态度,来支持HOSA事件
的人权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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