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新闻] 火车性爱趴被踢爆 主嫌竟反批《苹果》
时间Thu Mar 1 21:03:26 2012
请板主尊重言论自由,
若有任何不当、不法之处,
请直接诉诸法律,不要滥用职权删文。谢谢。
※ 引述《bpf1980 (半瓶醋)》之铭言:
: 苹果把这件事情报出来本身难以论断有错,因为这是反应社会现象,
: 然而苹果的态度却是未审先判,以非常主观批判的大标批判当事人
: 引起媒体审判,个人认为件事情苹果本身是有大错的,
: 群交这种事情在台湾的确不符合风俗民情,
: 民众可以在私底下不削他们,嘲笑他们,骂他们甚至羡慕他们,
: 然而民众与媒体都没有权力审判他们,如果全民认为应该判刑就判刑,
: 那何不乾脆用公投定罪?何须法律与法官?
: 更何况以我个人的感觉,这简直是刺探别人的隐私然後大肆批判
: 感觉起来就像是有人在你的房间里头拍到你和女友的亲密行为
: 然後报出去说这真是伤风败俗的感觉
: 除了女方未成年以及违反车厢租用规定之外~
: 目前很难说这些人犯了什麽罪,然而今天若是换个情况
: 女方变成公娼的话,难道这种情况会有所改变?
: 我也不认为tvbs不应该访他们,台湾人很奇怪,
: 老是停留在古代那种有嫌疑就认定有罪的思想上头,
: 只要当事人还没有被判刑之前,
: 他们应该都是无罪的,也享有合法的发言权。
: 难道只有苹果能骂人?他们就没有权力辩解?
这件事是苹果大作炒起来的新闻,
苹果从上周五(24日)起,连做4天头版头。
28日作奥斯卡休息一日,
29日又做头版头,
再短短六天内作了五天头版头。
这一开始是苹果政治线记者黄扬明(一个阿宅、朱学恒粉丝),
平日的消遣可能是看色情BBS站,
看到类似讯息後,
就拜托叶宜津帮他查证,
证实有此包车纪录後,就开始大做了。
苹果自己也不想负这个责任,
除了以「综合报导」,帮所有该负责的记者都匿名起来外,
甚至把代为查证的叶宜津,转成爆料、投诉人,
让叶宜津「公亲变事主」,须为此背黑锅。
这边要说明的是,立委或议员帮记者向行政机关要资料、查证,
都是很普遍的事,大部分都无须民代本人同意,只要办公室行文就可以,
很少有人会拒绝,就算这边要不到,他也可以去跟别人要。
讽刺的是,黄扬明记者在开完第一枪後,
又反过头来谴责跟在他身後丢石头的卫道人士。
http://www.plurk.com/p/fq9n9a
(补充说明,因为当事人心虚先恐吓板主删文,在我强调一切法律责任自负後,
他只好关噗浪了,不过我早就备分好了
http://ppt.cc/LuaO ,凡走过必留痕迹啊!)
更有趣的是,他过去还在他部落格非常自豪,
民进党立委在委员会公开称赞他是「好苹果」,很自律云云。
http://www.wretch.cc/blog/pokii/14011194
结果却是带头发起道德审判这种猎巫行动。
苹果日报总编还大力称赞这是政治记者跑出大八卦呢!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53137/IssueID/20120227
他後来又连写二篇手记,感觉就是对苹果炒出这个新闻,有无限的得意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54363/IssueID/20120228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59481/IssueID/20120301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也是这位黄扬明记者
把前立委赖坤成抠大叔奶的无聊影片做上头版的那位,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33328/IssueID/20110717
这件事,双方都没有任何异议,也都知道这是开开玩笑,
却只有这种记者会大惊小怪,想尽办法予以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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