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che (追求快意中的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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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网路时代的新闻自由
时间Sun May 29 00:58:19 2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17581/IssueID/20110527
司马观点:网路时代的新闻自由(江春男)
2011年 05月27日
新闻自由是一场永远打不完的战争,从基本的言论自由到犯罪与色情的定义,从国家机密
到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从宗教自由到仇恨语言的限制,但随着网路时代的出现,传统的控
制新闻自由的工具逐渐失效。
英国国会议员、明星和运动选手常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理由,向法院声请「超级禁令」
(Super injunction),禁止媒体刊登他们的丑闻,但是法院无法禁止人民去推特
(Twitter)播消息。结果出现荒谬的情况,在网路、脸书和推特上大量出现的影音和文
字,在报纸却无法刊登,最近英国国会还为此事争辩不休,英国首相承认这是无解的难题
。
儿少法漏洞太大
在网路时代,人人都可以是公民记者,随时随地都可以传递讯息,拍摄影片,记录事实。
以前法院可以禁止刊登,现在法院面临网路时代的挑战,根本无计可施。
英国法院去年审判维基解密创办人艾桑吉,开创前例,开放记者带着Twitter进入旁听,审
问过程立刻传遍全世界,这个闸门一开,许多法院援例办理。
北非青年去年用「脸书」传播讯息,推动茉莉花革命,网路时代的来临,专制独裁政府首
当其冲,西方民主国家也招架无力,政府可以管制传统媒体,但很难控制网路媒体,除非
像中国那样组成庞大「网军」。但是大家都可在脸书和推特上面看到现场犯罪情节,那些
以传统方式管理出版品和媒体的法条,将逐渐形成见文。
前天,立法院通过《儿少法》,对於暴力、血腥、色情、犯罪细节等各有规范,望文生义
,表面上看来有其道理,但若以实例举证就知道漏洞太大,这种传统的泛道德思考,用来
对付传统媒体也许有用,但是在网路时代实在有点不食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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