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讨论] 现在的新闻跟以前差很多
时间Mon Apr 18 00:50:40 2011
※ 引述《cyp001 (无敌怪医2008)》之铭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这是什麽心态,为了某个连道德都还算不上的理由,主张消灭一部分合法电视台和
: : 新闻台的生存权利?
: : 倘使国家因为「社会安定、团结、维护善良风俗」这类道德性的理由去惩处电视台
: : 叫做箝制言论自由,那这种因为「节目水准不够」就主张一部份电视台应该倒掉,这
: : 会不会太极权了些?
: 抱歉, 可能我的表达能力不好吧
: 我主要的意思不是要政府收掉某些新闻台,
: 而是该有一些评审制度,
: 让一些常违规或是没水准的新闻台关闭
: 原本在正常的商业行为, 做不好没人看自然会倒掉,
: 但是因为新闻台背後都是财团, 所以只是财团基於某些其他利益,
: 就算赔钱仍继续支持, 那新闻台就不会倒
如果纯粹以自由主义的角度会说,那便是出现一个财团鼎力支持,但是没有消费者
要看的新闻台而已。在这个情况下,技术上来说这个新闻台没有倒,实质上来说它跟
不存在是没有两样的。
退後一步加上点菁英主义的看法,这种新闻台的存在才会构成问题:因为社会上人
民不够聪明,所以他们还是会去买新闻台的帐。因此这些新闻台才会造成「乱象」。
: 至於你说的新闻自由,
: 当然是很重要, 但是现况已经是新闻太过自由,
: 甚至常常侵犯到被采访者的自由和人权,
: 那是不是新闻自由也该有所限制呢?
我只看过一些隐私权或者言论自由的书,但是这些书告诉我,即使是美国,碰到新
闻自由这个大旗的时候,很多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被转弯的。有些案例还蛮夸张的。
比如说新闻记者采访都市急救体系,在没有受到屋主允许的情况下跟着急救员进入屋
中,拍摄屋主亲人从急救到过世(?)的整个过程。
严格来说没有「太过自由」这个词汇,能讨论的是两种权利冲突的时候,双方取得
平衡的点在哪。隐私权、财产权、声誉等都可能和所谓的「新闻自由」有冲突的时刻
,问题是该如何处置?
这样说吧,美国尊重人权,但是更倾向於你的权益要自己去扞卫争取。如果个人的
权益受到损害,那司法体系就是救济的管道,由权益受到侵害的人,经由提出告诉来
获取赔偿。对这种自由主义来说,任何监视或者审查的机构,无论是政府
机关或是人民公审,都不是正常的状态。
但是台湾并未走到这一步。台湾的看法还是相当精神分裂的,一方面不相信政府,
一方面又祈祷政府出面救援。在怀疑司法体系能否替受到侵害的平民百姓取得补偿的
同时,却又呼吁政府行政部门成立各种监督审查小组,来「终结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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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onopoliest 来自: 122.117.65.145 (04/18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