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jphart (大小姐的老爷)
看板media-chaos
标题记者护航不法遭打脸实录
时间Mon Apr 11 14:29:38 2011
今年三月三十日,总统府揭露扁政府时代三万多件公文佚失一事,
随即引发各方讨论。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亦在该报撰写特稿,将此
事件定调为「总统府沦为马的竞选总部」,将质疑矛头指向总统府
政治操作。
http://n.yam.com/tlt/politics/201103/20110330082304.html
此事件究属政治操作或者依法论法,虽见仁见智,但仍引发广大回
响。三月三十日此新闻见报当日,电子媒体亦疯狂跟进。当日立院
司法法制委员会,由江宜桦进行报告。循往例,内政部国会联络人
询问在场媒体是否有要询问江宜桦的问题,当及有一电子媒体女记
者以江宜桦曾担任研考会主委,故想询问他关於公文管控问题。
不料一旁的曾记者闻言大怒,当即冲过去喝阻电视台,要电视台记
者「问些正常一点的问题」,意欲阻止电视台炒作此一议题。电视
台记者不识曾记者是何人,但觉莫名其妙,何以问问题还需此人同
意,两人遂於委员会爆发小口角。
此次言语冲突,曾记者并未讨到便宜,亦未能阻止电视台继续让此
话题延烧。不知是心有不甘或其他因素,曾记者随即在脸书上留言
,指该电视台表现糟糕、记者二流、甘为打手、丢脸至极等等。
曾记者的留言迅速在记者圈传开,亦传到遭指涉的电视台记者耳中
。该台记者除与公司法务部门联络,研究提告事宜外,也保存曾记
者留言纪录。曾记者的长官见兹事体大,遂出面协调,曾记者同意
道歉。
当天下午,在该电视台两台摄影机拍摄、以及遭诽谤的两名女记者
面前,曾记者在立法院记者室道歉。不过道歉初始并不顺利,因为
曾记者在得知事情闹大以後,抢先将诽谤的留言删除,故只承认在
委员会有不礼貌行为,并不承认留言诽谤。不过电视台记者拿出早
已在删文前就存档、影印的文字作为证明,曾记者见无可抵赖,只
好承认确实有撰写该篇文章,除道歉并保证不再犯,也允诺在脸书
上登文道歉。
以下是曾记者在脸书上的道歉文。谨略去电视台及其记者姓名:
曾韦祯
本人早上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及本人脸书上,曾对XX公司、
XX记者XX姊、XX姊有诸多不礼貌之评论,损及XX、XX姊、XX姊之声
誉,除已公开致歉外,个人也在此道歉,同时删除之前的不当言论
。多有得罪之处,敬请见谅。谢谢!
====================================
因下列原因,此事件应定义为媒乱而非私人行为
1.曾记者系在记者工作场合,且是上班时间、执行采访工作时进行
2.对照曾记者所撰特稿,合理怀疑曾记者是以其个人意识型态,阻
碍其他媒体采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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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6.142
1F:→ Lijphart :本文欢迎转载,文责由本人担负 04/11 14:30
2F:→ Lijphart :另回应a大po文未来除非有网友要求我回应或者针对我po 04/11 14:32
3F:→ Lijphart :文,我不再於此版po回、回文或推文。 04/11 14:32
4F:推 ayuperfect :呃,这位曾记者..应该跟w是不同人...吧??o.o 04/11 14:55
※ 编辑: Lijphart 来自: 59.124.6.142 (04/11 15:00)
5F:→ wetteland :李光仪怎不乾脆一点,把我当时脸书那篇也贴出来呢? 04/11 15:32
6F:→ wetteland :还是你也怕被该电子媒体告?? 04/11 15:51
7F:→ wetteland :你平常到处找人告状都还满机伶的,但是转述都不甘不脆 04/11 15:52
8F:→ wetteland :难怪某女自愿被干,可以被你写的好像很不甘愿一样!! 04/11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