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us (亚典波罗)
看板media-chaos
标题[心得] 政府置入只是媒体业配争议的冰山一角
时间Thu Dec 30 19:09:41 2010
政府置入只是媒体业配争议的冰山一角
因为一位记者的离职,再度激起新闻置入性行销(业配)议题一阵波澜,似乎已然
撼动政府有所作为,但真是如此吗?目前的媒体舆论与政府关注焦点,在「政府的
置入性行销」如何,然事实上,置入性行销不只有政府拿钱给媒体要求粉饰太平,
如此单纯的问题而已。它其实是台湾「商业媒体」病入膏肓的激烈竞争产业结构之
病态表徵罢了。
从媒介经济学的学理上来说,置入性行销不过是商业媒体的营收来源之一。过去,
商业媒体仅依靠明明白白与节目区隔的「广告」即可大赚特赚,使人人对媒体行业
的光鲜亮丽投以羡幕眼光。而今,随着想要进入广告市场分一杯羹的媒体业者持续
大量投入,广告大饼逐渐萎缩;加以眼见与节目明显区隔的广告内容,愈来愈不能
达成广告用以吸引消费者的目的,一种新型态的广告模式-置入性行销於焉诞生。
也就是,这样的广告型态,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们所看的新闻、八点档、偶像
剧,乃至於电影之中。
置入性行销包含着「政府对媒体」、「一般企业对媒体」,以及「媒体对媒体」的
置入。反正,只要一方有需求一方有供给,也就是说有置入性行销的市场,双方达
成交易,政府(或一般企业)想要花钱做宣传,而商业媒体也希望获得这笔收入,
就会有业配的情况。或许我们可以说,这是商业媒体市场的「本质」。我们要说它
是好或坏,其实也仅能说,只要利益所在之处,这就是资本市场本来的面目。
而此一本质与面目,最大的问题就在於「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或者「揣测上(广
告主)意」。传播与新闻学理论有言,媒体有影响大众社会舆论与思考的能力与效
果,它是社会之公器。一旦商业媒体拿了政府或一般大企业的钱,只替政府或一般
大企业宣传好的一面,那麽,工程与贪污弊案如何监督?那麽,当政府与特定企业
为了所谓经济发展理由,花钱置入请媒体大肆宣传,而使环境保护的议题与争议因
此被有意无意忽略与掩盖,媒体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与价值?
也因此,「拿人手短,吃人嘴软」问题,就是置入性行销症结之所在。而置入性行
销在台湾已经成为商业媒体生存必要之恶的成因,即在过度膨胀与竞争的产业环境
,此间,在新闻岗位上的从业工作者眼见业配问题,不是视为自然,就是三声无奈
。
於今,传播学者集体呼吁政府有所作为,政府似乎听到了,并欲以立法单向规范政
府自己不得实施业配的作为。笔者以为,是治标不治本,且非对症下药之做法。
笔者认为:其一,置入性行销,不能只谈政府对媒体的置入,政府对媒体的置入尽
是业配问题的冰山一角。然则,透明化政府用於媒体宣传之经费与公文资讯,有其
必要。其二,置入行销大行其道,并且使媒体公器本末倒置之因,即在过度竞争之
产业结构,因此,有赖媒体主管机关维系公平竞争与最适市场规模的产业环境。其
三,这是记者兼差广告业务的时代,无论是政府还是记者自身,都要有所作为。政
府当确实保障媒体工作者的劳动权益,使其不因受到业配业绩压力而自我扭曲,甚
或被迫离职;记者自身,当应了解媒体行业劳动之本质,行使团结权组织工会,戮
力保障自身劳动之权益。其四,效法北欧公共报业,启动并扩展公共媒体之机制,
以公共报业与广电媒体,重新引头台湾媒体产业的发展,或许才有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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