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广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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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偷换主词算不算移花接木或标题杀人?
时间Tue Sep 21 20:39:44 2010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862910.shtml
「摸一下又不会死」 但会被判刑
【联合报╱记者曹敏吉/即时报导】 2010.09.21 04:59 pm
「摸一下又不会死!」高雄县柯男子去年九月骑机车在凤山市一处路口,摸
身旁穿小可爱的女骑士胸部一把,还呛声。高雄地方法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
将他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如易科罚金以一千元折算一天。
柯姓男子否认触摸女子胸部。他辩称,对方问他「看三小」,打电话要叫人
来,还说「有种就别走」,他一时气不住,推女子左肩,但没有碰她胸部。
【2010/09/21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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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的乱点在於:
从标题的句型及一般解读来看,不会死的人和会被判刑的人必是同一人。
第一句里不会死的那个人,根据一般语感,都知道是被害人;
可是从内文可知,被判刑的是被告而不是被害人。
这标题隐含的意义是:被害人被判刑,正与内文相反。
请问,这算标题杀人还是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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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60.69
1F:→ ayuperfect :我没觉得标题是讲同一个人耶 09/22 07:18
2F:→ ayuperfect :我看到标题的猜想就跟内文一样,是我太(不)单纯吗? 09/22 07:19
3F:推 sgracee :柯男:摸一下又不会死 法律:但会被判刑 09/22 13:59
4F:推 airportman :不觉得不妥 语感上也没有被混淆 是我太老练了吗? 09/25 18:32
5F:推 clovefen :我也觉得主词并无不同,引号通常只引用对方说话 10/14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