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李敖开新节目
时间Tue May 23 17:16:52 2006
※ 引述《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无知)》之铭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铭言:
: : 从结果论来看 如此是否造就了更高的言论自由?
: : 或保障了一般人的言论自由?
: 如果要玩这种逻辑的话
: 那反过来说,让政治人物介入媒体是否就"保障了一般人的言论自由?"
: 是否就"造就了更高的言论自由?"
: ???
当然也有可能是无论经营者是谁 对言论自由或民众公益毫无影响
若无影响则是否该加以限制?
(例如性别对交通安全并无影响 故无论男女都可以依法考领驾照)
或若有严重影响 是否该立法限制 以保公益?
: 根据下文所述:
: : 站在保障言论自由的观点上
: : 政治人物也是属於人民的一员
: : 是否应该阻止从政人士藉由媒体诉说自己的言论?
: 你会说
: 如果没能确定商业 "一定" 比政治人物介入好
: 我们又限制政治人物经营媒体
: 那不就是"阻止从政人士藉由媒体诉说自己的言论"
: 有人规定媒体不得采访政治人物吗?
: 那又何来"阻止从政人士藉由媒体诉说自己的言论"
为何一般人可以集资兴报或是经营电视节目
政治人物却不行? 政治人物与一般人的分野在哪?
若担心政府控制媒体 那反对党或在野党之政治人物是否可以经营媒体?
又是否可以於商业媒体经营单元内容(如报纸专栏或政论节目)
目前政论节目虽然品味很差
但是我认为言论自由必须要保障任何形式的发言(除宪法或法律规定之外)
甚至是低级的 下流的 无聊的 偏差的言论
除非已经明显对於公益有所侵害(例如煽动暴动) 不然应以法律为界
例如出版的自由 就必须要忍受色情刊物
政治言论的自由 就必须要忍受某些媒体有明显政治立场 甚或政治人物开设节目
不当内容之管制 当由NCC行之
: 不懂你的说法
: 没有所谓商业一定比政治人物经营好
: 正如同没有所谓政治人物经营一定比商业好一样
: 但
: 我们可以说球员兼裁判一定不好
: 不是吗?
是否球员兼裁判应该是媒体内容的问题 当交由NCC解决
: ※ 编辑: hambear 来自: 140.112.5.50 (05/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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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8.21
1F:→ waynedd:反对党的政治人物是不是也是政府的一环?马英九是反对党 05/23 17:24
2F:→ waynedd:主席..所以他可以因此经营媒体?那他的台北市长身分呢? 05/23 17:24
3F:→ waynedd:一个立委却又说自己不是政府的一部份?这也太矛盾了吧.. 05/23 17:26
4F:→ waynedd:"是否球员兼裁判应该是媒体内容的问题 当交由NCC解决" 05/23 17:28
5F:→ waynedd:这句话说的通的话..那立委包工程的问题..不就可以说这是工 05/23 17:28
6F:→ waynedd:程品质问题..当交由XX部会解决..这种说法太含混了.. 05/23 17:29
7F:嘘 advr:不要把NCC想的太伟大,虽然我指导教授现在是NCC的委员。 05/23 20:18
8F:推 nidor:NCC是没什麽用 但是依法应该是由NCC解决 05/23 20:51
9F:→ nidor:就像窃案虽然破案率很低 但还是应当由警察机关受理 05/23 20:52
10F:→ nidor:若有立委包工程 但其过程一切合法 我想也难以拦阻什麽 05/23 20:53
11F:→ nidor:套句某人常说的话 "一切依法办理" 05/23 20:54
12F:→ nidor:另外 反对党并不是只有马英九一个人 05/23 20:56
13F:→ nidor:不担任公职的党务人员 或其他政党人员又如何? 05/23 20:57
14F:推 tinmar:原来NCC可以管政治言论哦 还好NCC以泛蓝为主 05/23 21:21
15F:→ tinmar:否则若以泛绿为主 一定会被批箝制言论自由 05/23 21:21
16F:→ tinmar:一方面允许政媒双栖 好像就是在尊重言论自由 05/23 21:24
17F:→ tinmar:一方面又允许NCC管制政论节目的所谓不当内容 真是可笑 05/23 21:24
18F:→ tinmar:此文把NCC搞到无限上纲的伟大 实在让人摇头 NCC是啥东东呀 05/23 21:26
19F:推 hambear:我听不懂"是否球员兼裁判应该是媒体内容的问题 当交由NCC 05/23 21:38
20F:→ hambear:解决"这句话 媒体监督的对象 就包含政治人物 哪政治人物就 05/23 21:39
21F:→ hambear:是被监督的对象啊? 05/23 21:44
22F:→ hambear:换个角度来说吧 如果明明知道 政治人物经营媒体可能会有 05/23 21:44
23F:→ hambear:问题 我们又为何要让政治人物经营媒体呢? 难道非他们经营 05/23 21:45
24F:→ hambear:吗?政治人物经营副业已经够奇怪了 更何况是媒体业 05/23 21:45
25F:→ hambear:目前的规范是政党 政治人物都不行 如果政治人物想经营媒体 05/23 21:48
26F:→ hambear:那就不要当政治人物不就得了~ 这些限制 跟言论自由无关 05/23 21:48
27F:→ hambear:更正:目前好像没有规范政治人物不行 只有规范政党 05/23 21:55
28F:推 nidor:讲了半天 到底什麽样的人才算政治人物? 05/23 21:56
29F:→ hambear:我是觉得只要有党职 选举出身的公职 或行政认命的官员都算 05/23 22:03
30F:→ hambear:错字:"任"命 05/23 22:04
31F:推 nidor:倘若原本是个杀猪的 当上民意代表是否要停止杀猪? 05/24 02:32
32F:→ nidor:有党职也不行? 全国劳工党(某小档)想要办报行不行? 05/24 02:34
33F:推 nidor:记者参选市民代表 是否就得辞职? 05/24 02:40
34F:→ waynedd:1.是 2.是 3.是 05/24 09:09
35F:推 peddler:但很明显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法律,因为现在的立委在外面都 05/24 12:19
36F:→ peddler:开公司,法案都是图利自己公司,真是太好笑了。 05/24 12:20
37F:→ peddler:请多看本期天下杂志。我怀疑某人的亲友是政治人物。 05/24 12:20
38F:嘘 peddler:讨厌最後一句! 保守派! 维持现状派! 巩固既有势力派! 05/24 12:25
39F:→ peddler:po错 05/24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