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ddler (盖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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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谁的公众利益?新闻工作法与理的省思
时间Fri May 5 18:26:57 2006
谁的公众利益?新闻工作法与理的省思
传播学生斗阵电子报 2006.5.3
日前联合报记者高年亿因拒绝就股市秃鹰案出庭作证,遭台北地方法院判罚三万元。此判
决一出,马上引起新闻工作者同仇敌慨,批评法院侵犯新闻自由,不尊重记者保护消息来
源之职业道德云云。分析此事件,背後尚有诸多疑点有待公众讨论;然而,媒体工作者每
每遇到法律调查,便动辄张开「新闻自由」的大伞,偏坦已私,枉顾事件本身的真理与正
义原则。可知「新闻自由」是一把两面刃?喊得虽响,但傲慢轻浮的态度,却一再消耗社
会大众对媒体的信任。
去年3月16日,联合晚报刊载科技公司劲永疑似作假帐,顿时造成劲永股价一路狂跌。事後
检调单位追查发现,该报导可能是秃鹰集团布局放空消息,以便从中获利。另在联合报记
者高年亿的报导中,亦发现相关内部消息可能早已遭到不肖公务人员泄露。而整起案件发
展直指前金管会检察局局长李进诚涉嫌重大。故而,此次台北地方法院便希望撰稿记者高
年亿就报导消息来源部份,作证说明。
依据法院判决书中指陈:「在检调机关准备发动搜索劲永公司之前,即由公务员泄漏给证
人高年亿,证人高年亿之上开报导甚至成为本案已自白涉嫌内线交易之其余被告放空劲永
股票之工具,则无论证人高年亿系从何人得知此一公务机密,涉嫌泄漏此一消息者,即系
利用新闻媒体来从事犯罪,而此本为新闻媒体从事公共监督所欲纠举之对象,显见查得此
一泄漏公务机密之公共利益,将明显高於赋予记者拒绝证言权之利益。媒体有权保护消息
来源,但不应保护犯罪行为。」而联合报则认为:「本报报导劲永作假帐确属事实,而劲
永为上市公司,投资大众当有知之权利,故揭露此一事实,显然符合公众利益;至於法院
裁定文中称「有人利用此一新闻犯罪」云云,但是否有人利用新闻犯罪,与记者报导此新
闻之动机完全无关,因在记者认知中是基於公共利益而报导。」
对比法院与联合报就「公共利益」之看法,显然有天南地北之差异。就法院认定,「公共
利益」乃是纠举出恶意利用媒体放消息之藏镜人,对在本案中受到伤害的投资人有所交待
。而联合报则认为人民有「知的权利」,而记者仅仅是就新闻本身作出报导,即便是被利
用,也是莫可奈何。两造说法皆言之有理,但在此我们要从新闻记者本身的工作态度出发
,作一深入的反思。
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回到事劲永案爆发前,联合报、联合晚报、经济日报,曾多次
报导劲永表现亮眼;甚至在事件发生前两天还大篇幅夸赞劲永股价看好、出货量大增等新
闻。若说媒体有监督环境功能,怎麽会在事件发生前,完全没有提供任何警讯?若联合报
真的在乎大众「知的权利」,又怎会在事发之後,才报导劲永财务状况不透明,「早被某
投信主管列为负表、避免投资」等事後诸葛新闻?并且,在联合晚报一篇名为〈暴风雨四
部曲〉的报导中,记者严佩华也写到:「幕後操作者有备而来,事件爆发前一日价量同步
登顶,可怜散户两面挨刮」。可见整起事件早有预谋,而股市老手早已知悉。则以联合报
对旗下记者之专业训练,居然无一新闻鼻嗅出端倪?实在着人费解!
而对比国外,安隆案曾是轰动一时的案例。安隆凭藉着高明的公关手段以及作假的财报,
唬烂美国新闻界好几年,当中包含知名的《财星杂志》,但是直到安隆出事前,《财星》
记者Bethany McLean便曾以一篇〈Is Enron Overpriced〉对投资大众提出警告。则,反观
国内的财经媒体,可在劲永案发生前,提出过警讯?
自然,联合报至今仍可坚持「保护消息来源」,也可说他们的报导是在维护大众「知的权力
」。但我们不禁要问,为什麽是3月16日那个时间点?而不是更早一些?为什麽要等到散户
受伤後,才报导劲永问题重重。於此,我们只得苦笑,因为「好的报纸带你上天堂,不好
的报纸让你住套房」,就这麽简单。
Our questions:
1.您觉得此次法院裁决高年亿罚款三万元之事件,是否侵犯了新闻自由?
2.您认为媒体在股市秃鹰案上,扮演了何种角色?恰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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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92.49
1F:→ peddler:好的报纸带你上天堂,不好的报纸让你住套房。一语中的! 05/05 18:27
2F:推 hambear:推 看到联合报一副自己是报导事实的态度就想吐! 05/05 19:45
3F:→ rainwalker:看到自由时报三流的文字驾驭、不入流的意识型态也挺呕 05/06 22:11
4F:→ badwater:楼上的 你这句话请用在联合报好吗 中国宣传机关报 05/08 01:02
5F:推 vixen:清流+中肯! 05/08 09:38
6F:推 vehicle:半斤八两~同时看完真的会觉得一个台湾两个世界 05/10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