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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李子春大言不惭 想当总长
时间Thu Apr 13 08:47:53 2006
2006.4.13 中国时报
「试署」几十年 就是不送审 李子春大言不惭 想当总长
刘凤琴/新闻幕後
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李子春上街头抗争反对谢文定出任检察总长,
向立委打趣说乾脆提名他当检察总长,竟大言不惭「有种让我当
看看好了」。
姑不论讲得一口好案子的李子春有无能力当检察总长,但至少他
还不符资格。别看他经常现身政论节目臧否检察界,其实他还只
是个「试署检察官」,并非
受宪法终身职保障的检察官。
以下略 有兴趣参阅全文者请参考连结
http://0rz.net/811gr
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法官受终身职保障,并不包括检察官
相同见解可以参阅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13号解释:
宪法第八十一条所称之法官,系指同法第八十条之法官而言,
不包含检察官在内。
但实任检察官之保障,依同法第八十二条,及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除转调外,与实任推事同。
(宪法第八十二条:司法院及各级法院之组织,以法律定之。)
心得:报纸上写的东西看看就好,真的不必太认真
多看点书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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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10.194
1F:推 Cosmoswalker:呵,讲得一口好案子 04/13 11:28
2F:推 vshchen:其实李子春明显是精神有问题,应该撤职送医检查。 04/13 12:43
3F:推 geesegeese:试署有一定年限,这篇报导还要查证一下.他应该是1X届的 04/13 21:02
4F:推 charia:政媒两栖,公器私用,真是个糟糕的家伙 04/28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