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racee (黄衫控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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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看问题》报导赤裸裸 滥用第四权
时间Fri Mar 3 09:54:24 2006
看问题》报导赤裸裸 滥用第四权
本报记者白锡铿、赵容萱
国中老师张鸿钧与某国中女生,因不伦「师生恋」被起诉,在偏远山
区上吊自杀,他的父亲与同事都愤愤不平,大骂「媒体杀人」!张鸿
钧身为老师,未能谨守为人师表的分际,搞出男女不伦之恋,是不应
该;但是少数媒体未能站在保护被害人立场,报导过於赤裸,是否滥
用第四权?亦同样值得商榷。
深入探讨张鸿钧的死因,他遭起诉後,不仅面临可能被解聘、判刑、
坐牢的厄运,要如何取得家人、同事及社会谅解,在「一失足成千古
恨」下,是可能让他难以承受此压力,兴起一了百了的念头。
不过,有的媒体将他的名字、相片公布,甚至连女学生的照片也刊出
,虽有马赛克处理,但是知者要辨识并不难,此来自媒体赤裸裸的报
导,是否更造成他走上绝路,让他无颜面对亲人、师生、社会,亦同
样值得媒体自省。
再说,本案被害人女学生年仅16岁,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媒体
不得报导少年姓名及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违者处6万以上60万以下
罚锾。是否此法,无刑责仅有罚锾,造成八卦媒体有恃无恐,备有基
金缴罚锾,但「人命」无价,岂不能不慎?。
在张老师发生不幸後,检审很担忧女学生如何走出悲伤、自责与失落
的情绪?已派社工前往做心理辅导外,如何保护她,更是当务之急。
因此,检警不但拒绝向媒体透露女学生身分,对泄密者亦应严办。
张鸿钧为人师表,搞出不伦之恋,是可受公评,亦该谴责,但罪不致
死,从这件不幸事件,也值得教育工作者与媒体深思,如何拿捏为人
师表、媒体该有的分际与道德。
【2006/03/03 联合报】 @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3193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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