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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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再论 TVBS 股权争议 (四)
时间Mon Nov 28 22:12:35 2005
※ 引述《seiku (海德堡学生王子)》之铭言:
: ※ 引述《LLD (麻将人格)》之铭言:
: : 你说:民法上所称之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关於法人之国籍,涉外民事法理上有三说
: : , 其中之一即为实质控制说
: : 那麽:
: : A.如果卫广法是行政法规,那麽你的「涉外民事法理」就无法套用在卫广法上,
: : 不可采用实质控制说
: : B.如果民事法理可以套用在卫广法上,那麽同属民商法的公司法自然就成为
: : 卫广法的特别法,卫广法未规定的事项由公司法补充。不可采用实质控制说。
: 关於法理的适用,我在本版第 8974 篇早已引用判决加以说明:
: 「私法上原则,依一般法理,在公法上亦应有其适用。」
: ‧‧‧‧‧ ‧‧‧‧‧‧‧‧‧‧
: ﹝八十二年判字第一四二号判决理由参照﹞
我觉得,你真的很有种耶,你是以为全天下只有你懂国字,
别人都不会去看原文的吗?
八十二年判字第一四二号
「按解释意思表示,应探求当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辞句(民法第九十八条参照)
;此项私法上之原则,依一般法理,在公法上亦应有其适用」
它是说,「此项」私法上原则,公法上适用。而不是「所有的」私法原则,
公法上都适用。
你的逻辑,真的有那麽差吗?
所以,你还是没有证明「实质控制」这个涉外民事法理,
可以套用到公法上。
: 适用法理的标准,许玉秀大法官也在释字第六○五号协同意见书中不断强调,
: 应依「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的类比方式,和比例原则加以审查。
: 在法律上,没有说同一个法领域的法理才能适用,
既然如此,公司法规范所有的公司,卫广法第十条规范经营卫星广播事业的公司。
公司法为卫广法的普通法,也很明显了。法律也只有用效力来区分普通法和特别法啊。
: 甚至连国际公法都曾援引民法的法理,而有时效取得之说。
: 请问国际公法套用民法的法理,它就会变成民法的特别法吗?当然不是!
: 请异想天开的 LLD 版友随便拿点证据出来,证明国际公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喔~如果卫广法可以援引民法法理,那麽公司法就是卫广法的普通法。
所以所有可以援引民法法理的,都是民法的特别法?
你的逻辑大概就是:「因为孔子会死,所以会死的就是孔子」。
程度真的有点差...这个错你已经犯第二次了。
: 所以,涉外法理的适用和公司法是不是卫广法的特别法,根本没有关系,
: 我在本版第 8974 篇第九段也说了,这是两个独立事件。
: 将两个独立事件混为一谈,是犯了逻辑上「错误因果」的谬误。
: 因此A的答案是,卫广法确实是行政法规,但仍有涉外法理的适用。
: 而B的答案是,涉外法理可以适用於卫广法,不等於它就是特别法。
: 我和k版友都没有说过「法理的适用和普通法、特别法有关」,
倘若「法律上,没有说同一个法领域的法理才能适用」
1. 你又何必说什麽涉外「民事」法理? 直接说涉外法理不就得了?
2. 那为什麽要同一个领域的才能有普通法、特别法关系?
我再强调一次,公司法规范所有的公司,卫广法第十条规范经营广星广播
的公司。
: LLD 版友硬是把我没说过的话栽在我头上,这是犯了逻辑上的「稻草人谬误」,
: 而用此句不存在的话来做他的推论,又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谬误。
不是你没说过,而是你自己不知道说了矛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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