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kmus (燃烧的左手臂)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新闻] 学者:不管撤不撤照 新闻局做了坏示范
时间Fri Nov 11 14:56:25 2005
※ 引述《synge (明天天晴)》之铭言:
: 行政院法规会委员廖元豪指出,新闻局因外资持股要处分TVBS,根本是违法的。
: 记者罗嘉薇
: 新闻局认为TVBS股权结构「百分百是外资」有违法之虞,将做出最重可达撤照的处分。对
: 此,身兼行政院法规会委员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卫星广播电视法第十条条
: 文很清楚,只要外国人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没什麽好谈的,硬拗的新闻
: 局才违法。
以问题点来说 写成「只要外国人
不直接持有股份」 会更清楚
: 廖元豪说,新闻局在TVBS连串揭弊後质疑其外资比例过高,是想透过「管资本」为由间接
: 「管内容」,难脱打压言论自由之嫌。政府以粗暴手段,让媒体见识到「你有无数的手段
: 可以整我」,不论风波如何落幕,寒蝉效应已经产生。
恕删
透过「管资本」来管内容的不是新闻局 是法律就这样定的
而且不只中华民国是这样 有很多国都是这样 这有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考量
要说打压言论自由 有点过分
因为无限扩张的外资媒体 势必会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媒体生态及经济、文化
当然在限制资本来管制内容 这在传播学中似乎有不同论派与观点
我不是念这个的 无法详细说明跟比较
但我觉得这样的报导用词(打压、粗暴)太过分
而廖的访谈记述中也没有这麽直接的指控!!
这让我觉得罗记者的报导比较粗暴!!
附上新闻连结 (原po连结不能连)
http://www.udn.com/2005/11/7/NEWS/NATIONAL/NAT1/2993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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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想问为啥TVBS是适用「卫星广播电视法」而不是「有线电视法」?
TVBS大部分的节目及TVBSN不是都是在台湾制播,用有线电视的缆线传送?
还是像三立、纬来这些有线电视的内容业者因为都只是利用卫星传送至有线电视业者,
所以都只适用「卫星广播电视法」?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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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lkmus 来自: 163.29.185.99 (11/11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