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ddler (娱乐达人)
看板media-chaos
标题TVBS事件评议
时间Sat Nov 5 19:52:41 2005
TVBS事件平议
■ 郑自隆
近日T台的争议,很多的声援、抗议、讨论都模糊了媒体价值、新闻自由、政治、法律四
者的分际。
T台风暴源起於爆料照片,媒体揭弊本是天职,应予鼓掌,然而这张照片尚不足以作为揭
弊的证据,更不能以此推论其他人涉案,受邀来宾过度推论株连,并不适当;此时,媒体
人应发挥「守门」功能予以平衡,方显中立、格调与素养,更应谨守中立观察者角色,而
不是鼓吹参与者,自己也跳进来搅和。
在节目中受邀来宾所发表的看法属个人「言论自由」范畴,但个人讯息经由媒体载具的守
门与刊播,即受「新闻自由」的保护;言论自由人人享有,但享有新闻自由的却是有权接
近使用媒体的特定阶层,这些人通常是媒体经营者及高社经与知识阶级;因此过度将新闻
自由无限上纲,常常变为保护媒体霸权,这也是为什麽六○年代美国报业出现要「新闻自
由」也要「社会责任」的反省声音。
其次,广电法规定外资不能持股过半,因为媒体是独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权
,没有让代表外国政经势力的媒体来监督本国政府之理,所以新闻局要查T台资本结构,
尽管背後可能有政治考量,然而这是依法行政,各界应予支持。
T台说换照已过就不能查,回应并不适当,因为违法事实何时被发现,法律即应介入,烟
毒犯不能说我用毒已三年,三年前你不查,现在就不能查;T台还说要撤照也要等NCC
成立,意味新闻局奈他不得,但新闻局是目前的管理官署,新闻局不处理就是渎职,T台
说出藐视官署的言语,甚不得体。
T台是否违法,应由官方判定(往後还有其它行政与司法救济途径),在野领袖与立委介
入声援是见猎心喜,部分媒体介入声援是是非不分,电话聚众声援是典型民粹。动辄说T
台若被撤照要发动人民上街头抗议,或要罢免总统,这是政治利益凌驾法律的思维,极不
足取。
同样的,日昨陈总统说在他任内不会关掉任何一家媒体,这也是蔑视法律的政治思考。老
国民党时代关掉不计其数的报章杂志,这是威权时代的政治魔手,如果我们厌恶这种行为
,那请在野党(以前的老国民党)与执政者对这件事同时缩手,让法律来处理。
总结来说,政府不可打压媒体回到威权,同样的政治人物与媒体也不能目无法纪凌驾法律
,做了错误示范;揭弊不能变成媒体审判,新闻自由更不能无限上纲,要享有「新闻自由
」,请先正视「社会责任」。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传播学院教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4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