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st (只是过客)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讨论] 第4权的说法
时间Wed Nov 2 22:42:11 2005
※ 引述《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之铭言:
: 看看其他三权是指什麽,立法,行政,司法
: 这里的「权」指的是「权力」,背後有国家的强制力在支持
: 而新闻媒体所指的「权」,是「权利」
: 所以这个权和有国家强制力支持的权是完全相反的意思
: 对媒体的「第四权」这种美称,不但本来就名不符实,
: 更早就应该为人民所收回,让媒体在人民心中的印象
新闻媒体号称「无冕王」,
因为是「王」,所以有生杀大权,
但又因为这个王他是「无冕」的,
想摘他的皇冠夺他的权位又无从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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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寻找
昨日的微笑
明日的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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