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hambread (翠花,上酸菜)
看板media-chaos
标题[立报]媒体观察:新228事件
时间Fri Mar 4 09:33:27 2005
媒体观察:新228事件
■陈朝政(新闻工作者)
台湾立报
http://0rz.net/ea0d4
1947年,因缉菸引发228事件;2005年,因捉奸引发了「新228事件」。经过近半世纪漫长
等待,228事件的受害者得以公开接受平反;新228事件的当事人则在第三天便沉冤得雪。
然这两次的伤害皆已造成,阴影跟随一辈子如何抹灭?同样是在特定时空氛围下所造成的
悲剧,在解严之後,我们这些无权无钱的升斗小民,是否掌握了相较於过去更大的权利/
力,去对抗外在的暴力或迫害(过去是政府的「合法的」暴力,21世纪的现在,则是宣称
「第四权」的新闻媒体)?
在宪法保障的自由下,我们可敬的媒体为我们做了些什麽?像凑热闹般的将市井八卦,用
特大号的扩音器播送?或是道听途说地写着自以为是的新闻稿,然後像路人般对当事人造
成第N次伤害後举手说「不干我的事」?在过去,新闻消息来源仍得靠着记者辛苦建立人
脉,一步一步慢慢挖找新闻时,消息来源或当事人都还得以受到相当程度的保护;现在轻
松了,网际网路就是一个大「人脉」,於是记者开始遗忘保护消息来源与当事人的重要。
好了,现在我们知道这些「忘恩负义」的新闻媒体是如何利用网路、糟蹋网路的便利,就
让我们教媒体了解「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在无垠的网际网路里生存的子民啊!
该起身为自己革命了!过去政府可利用权威与武力,将人民关在兽笼里;现在我们尽可挟
着网路的强大力量,对这些糟蹋我们的媒体进行反扑!
第一步,网路上,人人都可以是媒体:平面的、电子的媒体宣称其为监督政府、观察社会
的社会公器,那麽我们便是监督媒体、监督政府、深入社会、关怀基层的活动监视器;第
二步,网路上,人人都可以代替媒体:新闻从业人员为了时效、为了耸动而疏於(怠於)
查证,没关系,让我们代替媒体查证,并将各种不同面向的观点与其报导并陈,不让任何
一种声音因媒体独特的「癖好」有所偏废;第三步,取代媒体:平面与电子媒体或许不会
消失,但我们可以努力让网路成为第一大的媒体,消息来源、报导一手包办,让新闻从业
人员知道,只要有(良)心,人人都可以当记者。
当媒体对社会造成伤害时,可以用一句「秉持新闻媒体的良心」来卸责;但相对地,我们
也可以起身驳斥这种媒体良心,用自己的力量,拒绝媒体继续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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