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yang (C'est La Vie)
看板media-chaos
标题这就是我们的第四权 修改第一版
时间Fri Mar 4 00:45:26 2005
同样 请指教
感谢gelee的帮助
文章前半乃根据他的浓缩略加修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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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的第四权?
仅因一网友发文控诉女友劈腿,全国知名的BBS大站「台大PTT实业坊」於日前(2/28)
产生热烈讨论,甚至部分看板必须暂时关版以避免过多不适当的讨论文章。此事导因於
该发文者除控诉劈腿事件外,并公布女友与第三者姓名系所,虽然随即修改,但由於网
路即时性的传播以致让其他网友保留原本线索,进而透过网路找到疑似当事人照片并公
诸网路,成为网站上的热门讨论话题。
虽然原作者马上删除其发文,但因网站系统机制,加上网路传播的即时性,该主题的
讨论已不可遏止,文章内容和疑似三方当事人的照片仍一再被引用与传递。眼见事态愈发
热烈,甚至有人CALL IN至媒体节目中戏谑此事,原发文人立即再发出一文章,除明确表明
原发文内容乃因情感纠纷,一时气愤而杜撰,并希望众网友停止讨论此事,以避免伤害三
方当事人。
但网路上讨论气氛不但没有平息,更因热烈的讨论以及追求网路上的人气,反而引来
更多好奇网友加入。但之後的讨论,基於网友看热闹的心态,在两天的传播之後焦点已然
分散,可说事件本身的影响力已经逐渐退烧。
这一切原本仅是网路BBS小众世界中的风暴,仅对於该站使用者产生些许影响。直至
3/2中国时报以头版新闻报导此一事件。
3/2,中国时报头版以一标题为「东海大学 劈腿事件 喧腾网路」的文章报导此事件,
报导内容部分引用原作者初始所发表之情绪性文章,并提及该校谘商中心主任与学生联络
後证实「确有此事」。本篇报导再次引起网友轩然大波,网友对於撰写报导之陈姓记者不
满而采取某些行动,包括重现陈姓记者过去自行公开的个人资料(包含本名、BBS站id、
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件信箱),而网友的讨论重心在报导後也转移到指责撰文之陈姓记者
。而除了中国时报以外,其余各家媒体也尾随其後大幅度报导本次事件,然而报导内容多
根据中国时报当日头版之偏差新闻,甚至在转述、再理解过程当中将事件作了更多的曲解
与偏差,引起该站网友更大的不满。
而陈姓记者於3/3下午委托该站另一看板media-chaos板主L张贴了她的声明。在陈姓记
者的声明中提到她「连续两天观察事件」因而发觉网路上的讨论「一发不可收拾」,3/1下
午三点主动联络该大学主任秘书以及学务长;下午五点,学务长主动致电陈姓记者告知事
件所提及学生确为该校学生,并已请该校学生谘商中心主任与两名学生联络,「证实两位
学生是学长、学妹」。陈姓记者并宣称自己「秉持新闻媒体的良心与专业,将这件正在网
路延烧的『网路杀人事件』报导出来,目的是提醒公开及转贴资料的网友行为已触法,并
善意告知校方」,「本人查证、报导这起新闻并无不实及渲染,目前仍保留当时进行新闻
采访的相关事证」。
实际上,该报导的争议与矛盾之处颇多,兹列举如下:
1. 原网友发表文章之看板(Hate板)原本创立的意义便在提供网友一个发泄的空间,在
发言上的规定相当宽松,并不严格限制出现不文雅字眼,对内容也没有查证的责任或过多
道德上的限制。但陈姓记者3/2的报导中由於引用了部分原作者於该看板发表的文章,对
於事件情节描写显得露骨。媒体头版的性质与原看板迥异,这样露骨的描写却置於国内知
名报纸的头版,令人讶异。
2. 原文作者a网友於3/1 00:00已经发文澄清初始文章为其杜撰,仅为发泄之用。虽然网
友大多持不信任态度,然而陈姓记者仍引用其初始文章,报导内容显然与原作者言论有所
出入。
3. 在报导已与原作者所发表的澄清言论有所出入的情况之下,陈姓记者於报导中仍提及
「经该校谘商中心主任与学生联络後证实『确有此事』。」在报导中,「确有此事」四字
很容易误导阅听大众判断「劈腿事件确有此事」,然而陈姓记者於其声明稿中却改口称该
校谘商中心主任「证实两位学生是学长、学妹」。既然如此,在报导中使用「确有此事」
所造成的误导便与事实不合,也显见陈姓记者并未肯定其报导内容是事实便加以报导。
4. 陈姓记者於声明中自称她是在观察两天之後方进行对於此事之报导,也说她是在3/1下
午三点向该校求证。然而初始文章的发表却是在2/28下午5:38,对照之下,陈姓记者宣称
的求证时间与事件初始时间相隔甚至未满24小时,又何来观察两天之说?
5. 陈姓记者声明她是「秉持新闻媒体的良心与专业,将这件正在网路延烧的『网路杀人
事件』报导出来,目的是提醒公开及转贴资料的网友行为已触法,并善意告知校方」,然
而陈姓记者於头版所发表的文章却明显偏重於「并未被证实」的劈腿事件。虽然在该报当
日A8版尚有两篇文章论及刑责以及两性关系,但相较之下,影响力明显不及具有煽动标题
以及未被证实内容的头版新闻,同时头版内容仅见耸动的描写,却未见陈姓记者所称之专
业与善意。
6. 另外,本次事件在PTT站所引起之後续事件虽然仍有相当程度的影响,但这些後续影响
与原本的劈腿文已无直接相关,可说劈腿文的直接影响已在3/1以後消退。同时,PTT虽然
为知名的BBS大站,但网路终归是个虚拟世界,BBS站相对更属小众。对照陈姓记者3/2之报
导,将虚拟世界的未证实事件公诸於实体世界的报纸之上。此举反而将陈姓记者声明的
「网路杀人事件」转变为影响力更大,位於实体世界的「报纸杀人事件」,岂非讽刺?
7. 最後,网路劈腿事件是真是假,总是个人私德问题,而且事件关系人亦非公众人物。
中国时报身为国内知名报纸,竟将本篇报导置於该报头版,此举亦甚不当,恶质与嗜血的
媒体文化在此表露无遗,令人感到发指与遗憾。
媒体成立的初衷,是期望在传统三权(立法、司法、行政)外,发挥监督国家高权与
实际行为,藉由舆论以及资讯的传播让一般民众亦能够拥有扞卫自己权利的认知基础,这
是媒体被称为第四权的原因。但是在这次事件中,媒体却全然丧失了身为第四权的立场与
作用,却未充分证实而对象又为一般人民的耸动报导。这,就是我们的第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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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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