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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记者人权 泡在水里?
时间Mon Sep 13 11:18:16 2004
2004.09.13 中国时报
记者人权 泡在水里?
许文彬(中国人权协会理事长)
在电视萤光幕上,人们看到「九一一水灾」新闻现场,有位女性播报记者
手持麦克风、身穿黄色雨衣,泡在深及上胸的混浊流水中,执行她的播报新闻
职务。在她附近的位置,她的一位男同事、摄影记者,则肩扛笨重的录影器材
,以相同的景况,执行他的拍摄新闻职务。
这样的场面,简直让阅听大众於得享「知的权利」之际,同时也油然而生
「恻隐之心」,真是对於提供新闻资讯的记者角色有所「不忍」!到底是什麽
样的动机、理由,使得电视新闻记者朋友非要冒此生命危险,去从事自己的职
场工作?如果说是基於同业竞争,想以「独家画面」拚收视率;姑不问观众不
见得会吃这一套,即使是越刺激、越有看头,也犯不着付出生命危险的代价,
去搞这种「恶性竞争」戏码。
如果说是电视台新闻主管部门长官对部属作出如此要求或指令,甚至若是
不从即予处罚;那麽,这就涉及对於记者人权的侵犯,就已经不是单纯的新闻
工作伦理的问题,而可能演变成法律责任的问题了。因为明知站在淹及上胸深
度水中播报现场新闻,记者随时会有溺毙的危险,犹使致之,那麽,该记者自
己固然有所不对,
惟作此要求或指令者,恐有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项
「业务过失致死」罪,甚或第二百七十五条「教唆他人使之自杀」罪之虞。总
之,记者朋友的人权维护,社会各方不宜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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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醉了!罗严塔尔!」
「我没醉!」
「你醉了,不是因为酒,而是一场沾染血腥的梦!」--银英传第十八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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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ucLee:尤其民视 居然还用自家记者跌到水中当广告 210.244.97.165 09/13
2F:推 olenew:等一下 台湾媒体关中国人权协会啥事? 218.172.132.207 09/13
3F:→ olenew:捞过界了吧 自己管管中国被高压统治的媒体 218.172.132.207 09/13
4F:→ olenew:台湾的媒体我想外国人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218.172.132.207 09/13
5F:推 peichuan:这应该是台湾的社团吧?就像中国国民党那样 210.71.252.194 09/13
6F:推 nanashi:说难听一点,这个不是满足观众求知慾, 61.62.245.40 09/13
7F:→ nanashi:而是在满足编辑和长官的慾望... 61.62.245.40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