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mbertoEco (迷路的鱼)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媒体与黑道,怎麽分?
时间Sat Nov 22 10:03:20 2003
※ 引述《Rough (开始分叉的长发)》之铭言:
: : 节自
: : http://taiwantp.net/cgi/TWforum.pl?board_id=2&type=show_post&post=1194
: : avene 於 2003/11/20 00:55
: 可惜的就是作者没有相机。
: SNG车有开着吗?「感觉」起来不像善类?「似乎」都认识?黑轿车一定是黑道?
: 身形精壮说不是海军陆战队刚退伍。
: 「很像重型机车」停在旁边就是跟SNG车一夥的?他们有交谈打招呼吗?
: 玩机车的年轻人就会被当作不良少年?「外省口音」「警戒神情」?
: : 轿车也还在,再过一会儿,另一辆SNG车开来了。想来是来换班的。
: 所以整篇文章就是有SNG车,有几个「看起来不像善类」的人,
: 有「很像重型机车」跟「眼神不怀善意」的年轻人,疑似被盯梢一直关着店的商家?
可能比较有点离题.....
不过其实这篇文章可以思考一件事:
媒体真的只是"媒体"而已吗?
真的只是一个(客观/主观)传播(片面)事实的传播工具而已吗?
当媒体以"新闻自由"大旗采访时,对受访者,
尤其是不愿受访者(或不便说不愿受访)是如何对待的呢?
连被警察逮捕都可以有沈默权,
拒绝被采访是不是一种基本的人身自由呢?
这样的媒体跟警察/黑道的差距是不是越来越小了?
不但可以"逮捕(catch)"你,还可以当街直接SNG审判你!
相信已经有很多文章讨论过媒体的"大众法庭/舆论法庭"角色了,
媒体(尤其好像呈现眼见为凭的电视媒体)经常以镜头未审先判不是一天两天了。
有趣的是,这次光碟事件中,
邱大立委带着一票SNG采访媒体直冲台视"搜索"的事件。
媒体真的可以做到这种地步吗?
除了用镜头判决,媒体竟然还可以做到调查/搜索这样的地步?
连警察都还要检察官开搜索票,媒体的采访权甚至超越警察权?
这种无限上纲的新闻自由是不是侵犯他人到某种程度了?
当然可能台视当时没有say no。
但是很多例子,在一堆镜头面前,say no的结果是
被像邱立委这样的人直接判决"你有罪所以才不敢面对大众!"
事实上这些伪检察官根本也没有证据只是随意指控,
强行搜索要的只是一个拒绝而已,say no反而成就他们的指控,
媒体还是会报导"xx不敢接受采访,...(後面自行杜撰)"
这时候谁能说no呢?
连我们的司法都不允许没有证据抓个人来拷问找证据,
却允许我们的媒体、我们的立委任意指控别人,
然後拒绝配合让媒体搜索证据就是有罪?
甚至连配合之後找不到证据还可以说是证据被湮灭继续入罪?
这是关於采访权侵犯基本人权疑虑的部份...
另一部份的问题就比较传统了。
在这个找寻"藏镜人"的过程中,其实不管有没有找到,其实都不重要。
因为在这个每天一堆镜头聚焦SNG放送的过程中,
媒体已经透过这样的过程将非常报导定罪了!
非常报导真的违法吗?
这还有很多讨论空间,也很多人尝试讨论过了。
是否违法和是否应该查禁又是另一个老问题,
这在当初废除送审制度时也讨论过了这里不赘述。
然而在这连续几天邱大立委导演追逐藏镜人的戏码中,
我们的媒体全力配合,直接把非常报导定罪了。
於是我们失去了一个很好公众讨论的机会。
其实这是一个讨论上述问题,讨论公众议论尺度的机会,
以及言论自由尺度的机会。
(Discovery也播过错误知识,该不该送审禁播?)
(三国演义等创作里面都是假历史,该不该查禁?)
我们的媒体在邱导演的精彩演出和镜头的全力配合下,
非常报导是毫无疑问有罪的而且下流X6的,
只要找出那个躲在幕後的黑手就破案了!
而且就算找到了也一定只是替罪羔羊,
那个黑手一定要是陈水扁才是真的主使者!
这一切的剧本其实所有媒体早就默契编好了!
这就是我们的大众媒体吗?
即使个人并不怎喜欢这片轰动的光碟,
但是媒体这样的角色扮演,只能更证明一件事__
如同这片光碟发行者的署名,媒体革命工作室,
虽然不是因为光碟内容,光碟事件的确是媒体革命的重要事件!
希望也能让更多人看到我们的媒体的确需要革命,
而个人出版,不管是网路或是光碟,
只有用个人出版才能继续跟资本家的媒体对抗!
ps.好像最後一句话通常会指统媒。
目前在台湾的现状这不能说错,这些资本家媒体几乎等同於统媒。
甚至其中许多(中视/中广/中天)直接就是国民党党营事业。
不过就算这个局势改变,和资本家的媒体对抗还是要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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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ing come from the light and from the gods ,
here I am in exile ,
separated from th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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