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KAKA (火车便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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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转录] 吁请联合报系停止对社会的勒索
时间Thu Jun 5 22:55:3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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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zs (反对性压迫同时反战) 看板: CollegeForum
标题: [转录] 吁请联合报系停止对社会的勒索
时间: Thu Jun 5 03:21:57 2003
吁请联合报系停止对社会的勒索
我是一名重度的网路使用者,我本身拥有一个供我发表文章的网站,
我三不五时会透过这个网站发表一些个人的随笔。我今天在线上,写
了一篇笔记,是关於六月一日军中人权促进会指出陆军六军团高装检
作假的相关想法,当中引用了联合晚报的报导,写完之後上网浏览,
看到联合报系网站上的「新闻授权政策」,才发现原来我引用了联合
晚报的报导,写就一篇评论,居然必须要先付钱给联合报系。
这篇「新闻授权政策」的网址是:
http://udn.com/u2u/faq.html#policy
以前听过一些关於着作权法的课程,印象中新闻报导是不具有着作权
的,但是「新闻授权政策里头」这麽说:「着作权法(民国 90 年修
正公布)第九条第四项定义『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
文着作』不得为着作权之标的。然各媒体刊登的新闻报导、文稿用字
、摄影取景等皆不相同,新闻本身已非单纯传达事实,明显的加入了
撰写者个人见解,这种新闻报导语文着作,当然受着作权法保护。
故非个人使用联合报系或联合线上所刊载之语文着作,当然跟使用摄
影着作一样,应申请联合线上或联合报系授权。」
这说法真让人傻眼,在普遍要求新闻报导公正客观的今天,联合报系
在公然宣称他们的报导充满个人见解,他们的所有报导全都是涉入性
的新闻,完全不担心报导不公正不客观会不会伤害报系的信誉,反倒
认为就是因为不公正不客观才是新闻报导值得卖钱之处,真不晓得这
是开时代的先河,还是大开时代的倒车。或这麽说,联合报的新闻都
已经超出了报导的定义,报上看到的都是散文,他们招募的记者其实
不是记者,都是散文家。
好,既然联合报系承认他们的报导中充满了撰写者的各种见解(或偏
见),那麽联合报系是不是也该善尽一下他们的义务,为台湾的公民
上好媒体教育,让读者可以清楚的判读,联合报系所产制的报导中,
哪些是撰写者的见解,还有,撰写者都是怎样的见解?
联合报系的授权规定中说,无论任何人架设网站或制作电子报,只要
用到新闻标题、新闻摘要、新闻图片,无论是否盈利,都必须要付给
联合报系授权费用。比方说前述我写了一篇关於高装检作假新闻的评
论,那麽我便使用了新闻的摘要,照授权规定,我必须要付给联合报
系新台币三十元,我付了三十元之後,我只能够用两天,过两天後我
必须要将我写过的文章自行销毁罗?如果我是用电子报寄送,那麽请
告诉我在两天以後,我应该要怎麽将已经寄出去的电子报销毁?
而如果我要在我这个个人非盈利的网站上,继续摆放我那篇文章,那
麽一个月就是四百五十元,喔,刚好可以订一份报纸,多引用几次我
要付给他们的钱就可以订好几份报纸了。授权里头是有比较便宜的方
案,比方说付六百元可以使用一年,不过联合报的记者写一篇报导是
付了多少钱?一个记者日薪两千写个三篇报导,那一则报导也算个六
七百吧,原来那一个人要使用联合报系的报导的费用,就跟这则报导
本身的成本差不多耶。
我最大的疑问是,今天联合报系声称他们的报导不属於着作权法第九
条第四项的规范,那麽请告诉我,还有怎样的文字算是新闻报导?联
合报系说各媒体文稿用字镜头取景角度不同,这都该是呈现事实的不
同角度,如果说因为这些不同那麽便否认新闻报导是为了呈现事实,
这根本就是倒果为因。
我不晓得联合报系对像我这种未授权使用的网路使用者会有怎样的措
施,但是光看到这份「授权政策」,我只感到愤怒,我愤怒联合报系
怎麽可以这麽昧於着作权法条文,用着花稍的修辞、流氓的口吻扭曲
黑白曲直,更愤怒联合报系在扭曲之後对台湾网路使用者及社会的勒
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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