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on309 (大荣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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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卫福部推医争法 医纠调处最快3个月内完成
时间Wed Sep 20 16:51:16 2017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12552
卫福部推医争法 医纠调处最快3个月内完成
旷日废时的医纠诉讼使医病双方都痛苦,卫福部为解决问题,推出「医事争议处理法」草
案,要求全案进入司法诉讼前,需先走过一次调处程序,拟於各县市成立医疗争议委员会
,并由第三方独立专责机构提供医学及法律的双专业初步评析,调处最快3个月可完成。
草案预计年底前送行政院审查,最快明年送立法院审议。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过去医纠案发生,光是一审的审理判决就须3年半,且八
成民众无胜诉机会,但冗长的诉讼却造成医病折磨,成为医界难题。
卫福部曾提出「医纠法」草案,但医界不满以医纠赔偿基金补偿病患,最终胎死腹中。卫
福部今年初再推「多元双向医疗争议处理机制试办计画」,与法务部合作,要求医纠案进
司法程序前,先经卫生局的医学及法律专家双调处,全案於90天内完成,共13个县市参与
试办。
卫福部医事司科长林淑芬坦言,不管是怎样的方式,其实民众只是想知道事实真相。该部
重新修正医纠法草案,把补偿机制搁置,重新推出新的「医争法」,强制100床以上的医
院成立关怀小组,当医纠案发生就介入沟通。
另外,卫福部会以基金会等方式,辅导成立第三方专责机构,聘医学与法律专家「初步评
析」以供调处。初步评析就是医疗监定,但卫福部医审会所做的医疗监定仅接受来自司法
检察机关的委托,为不让民众搞混,改称初步评析。
石崇良表说,医争法草案着眼於调处制度的建立,每次调处须以3个月为限,必要时可再
延长3个月,但延长次数以1次为限,避免调处时间太长;若调处时,发生医纠的医疗机构
拒绝提供资料,草案也明订罚责,可依法开罚。
林淑芬说,如此一来,等於民众多一条管道可循,透过初步评析了解事件真相,知胜诉率
不高,可能放弃提告。若执意要告,不会限制民众提讼权,但司法单位仍会把医纠案转给
卫生局做调处,再转送第三方专责机构进行初步评析,「调处」步骤一定得做。
(联合报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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