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ewing (wing)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问题] 为何医生证明不写天数?
时间Mon Oct 20 17:42:19 2014
※ 引述《moviepart (live or life)》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为何医生说现在有公文不能明写出宜休养"天数",因为公司内规规定五日内病假需开立健保诊所医生证明,超过五日要教学等级医院的医生证明,皆需写明宜休养天数日期,宜多休养这种模糊字样不接受。这样两边冲突很扰民阿,总不能为了开证明到处求医生碰壁吧!如果有法律上的条文说明哪边才是正确的,麻烦让我看一下,谢谢大家!
医师对於疾病或外伤的复原期并没有办法算的很精准,要说出
明确的"天数"几乎是不可能的。
各种伤病对於工作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如脚受伤对文职的工作几乎不会有影响。
补充法律问题
现行的法律对诊断书内容有规范的只有医疗法第76条:(第二项)
医院、诊所如无法令规定之理由,对其诊治之病人,不得拒绝开给出生证
明书、诊断书、死亡证明书或死产证明书。开给各项诊断书时,应力求慎
重,尤其是有关死亡之原因。
前项诊断书如系病人为申请保险理赔之用者,应以中文记载,所记病名如
与保险契约病名不一致,另以加注方式为之。
医院、诊所对於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者,应报请检察机关依法相验。
其他部分如果病人有要求,如休养天数、注明受伤机转、注明是救护车转入等奇怪
内容,都没有理由要配合。
再补充别人的案例:
曾有某医师开了诊断书,因应病人要求加注宜休养天数。
没想到病人拿诊断书请假後跑去香港玩,回程时刚好和老板同一班飞机。
事後老板告开诊断书的医师胜诉,医师要赔偿。
案例已经有了,如果还想写宜休养天数的就写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7.225.78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medache/M.1413798143.A.DD9.html
1F:推 cyp001: 感谢分享 10/20 18:25
2F:推 ChangAlan: 民众想的是医生不照我的要求做,没医德,法律责任是你 10/20 19:56
3F:→ ChangAlan: 的事 10/20 19:56
4F:→ treewing: 楼上说的没错,如果想把医德点满的就开吧 10/20 21:52
5F:→ treewing: 佛渡有缘人。帮别人开诊断书也不会多一块肉,有问题 10/20 21:53
6F:→ treewing: 的时候,被关或赔钱自己选一个吧。 10/20 21:54
7F:推 indium111: 没明确证据的字眼不写在诊断书上最保险 10/22 11:15
8F:推 bleph: 非常谢谢宝贵经验分享 11/29 11:00
9F:推 kao00917: 医生不应该勾结保险公司 刁难病人 03/18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