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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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殴打医护可判5年未改公诉罪
时间Mon Dec 9 08:49: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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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医护可判5年未改公诉罪
【本报台北讯】桃园县芦竹乡代王贵芬掌掴护理师,打出社会公愤,立法院社会福利
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医疗法》修正草案,对执行医疗业务的医事人员施强暴
、胁迫者最重可处五年徒刑,但改为「公诉罪」部分因法务部反对,改为比照公诉罪精神
,对涉刑事责任者,移送检方侦办。
国内屡传急诊室暴力,修法声浪不断,朝野立委就提出多达八种版本,虽然刑度、罚锾
金额各不同,但共识一致。不过,法务部仍对改列「公诉罪」有意见,几经协商,原先坚
持公诉罪的立委同意让步,以加重罚责方式,对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施强暴、胁迫者
,祭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重罚。修法将第一线裁量权交给警
察,若前述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应移送检察官侦办。
此外,初审条文新增罚则,毁损医疗机构或其他设备,导致危及他人生命、身体或健康
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卫福部医事司长李伟强会後表示,过去违反医疗法相关规定、又触犯刑事责任者,回归
一般刑法规定;修法则在医疗法中另订罚则,触犯相关刑事责任者可优先适用。对於为什
麽不将「公诉」明写在法条中,李伟强说,「公诉」只是个口语用词,修法已达到非告诉
乃论罪的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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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152.30
1F:→ bpnoi:改为「公诉罪」部分因法务部反对... 12/09 08:49
2F:推 cyp001:罗莹雪一定没有家人在医院工作 12/09 09:03
3F:→ gentlwind:那是因为一直要针对「伤害」来修法、改列公诉 12/09 10:36
4F:→ gentlwind:若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直接增列进刑法188条.保证法务 12/09 10:37
5F:→ gentlwind:部没有意见. 12/09 10:37
6F:→ uilee:现在是公医制了吗XD 12/09 11:31
7F:→ kylm:再多加一项"退出全民健保"好了 不想让自己缴的健保费浪费在这 12/09 15:16
8F:→ kylm:些人身上 12/09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