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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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美容医学认证上路 红绿有别
时间Sat Jan 5 10:22:04 2013
http://tw.news.yahoo.com/美容医学认证上路-红绿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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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医学认证上路 红绿有别
-字+字自由时报 – 2013年1月5日 上午4:32〔自由时报记者魏怡嘉、杨久莹/综合报导
〕为减少美容纠纷,确保美容医学品质及病人安全,卫生署正式启动美容医学认证!
合法登记逾两年 没违法纪录都可申请
卫生署副署长林奏延表示,只要合法登记达两年以上,且未有违法纪录医院或诊所,都可
向「医院评监暨医疗品质策进会」(即医策会)提出申请,通过认证就授与标章。
认证采自愿参与 主要分为三大类
认证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光电治疗、第二类是针剂注射治疗、第三类是美容手术。
认证采自愿参与,并没有强制性。
俗称医美 专家认应正名「美容医学」
林奏延强调,国人以往惯用「医美」一词,但专家认为「医美」系以医疗技术来改善身体
外观,而非以治疗疾病为主要目的,应正名为「美容医学」,而不是「医学美容」。
卫生署医事处处长许铭能表示,美容医学认证不仅针对美容医学机构诊所,执业人员也有
规范。基本资格须为署定专科医师,另考量美容手术风险较高,须具备外科、皮肤科、眼
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等署定外科系专科证书;内科系等专科医师则不得接受「美容手术
」相关训练。
整形外科医师可以做所有的美容手术,各专科医师可以做各专科局部整形,其余外科系医
师若要做美容手术,得在一年内补足一百小时课程,并经美容医学教育训练联合委员会核
可。
除整形外科医师及皮肤科医师可以执行雷射、脉冲光、皮下组织填充制剂,其他科医师要
修习三十小时才能执行。
其余外科系医师若要做眼部和鼻部整形,得在一年内补足一百小时课程,并经美容医学教
育训练联合委员会核可。
另,「光电治疗」须接受三十小时的相关训练;执行「针剂注射治疗」须接受三十小时的
相关训练;「美容手术」因风险较高,须再额外接受一百小时的相关训练。
许铭能进一步指出,通过认证的医美诊所及机构,若有违法情事,还是会被撤证;未来不
排除修法,列为强制评监。
整形医师李久恒表示,在中国其诊所及门诊部不能做全身麻醉的整形,台湾现在愿意分级
管理是件好事,对消费者亦更有保障。
相关配套未完备 业者指会有观望期
不过,爱尔丽整形外科板桥分院院长严炯诰则表示,在相关配套还没有完备的前提下,认
证制度可能变相惩罚守法的人,开办初期,可能会有一段观望期。
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指出,卫生署愿意针对医美现况对症下药,算是好的开始。
但张智刚强调,非必要的整形不值得鼓励、也是不健康的做法,将会持续监督名嘴代言等
各类扭曲现象,为消费者权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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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pnoi:列为强制评监... 01/05 10:22
2F:推 hahawow:攸关生命的急重症不先推广"人员"强制评监,反而医美先??? 01/05 13:04
3F:→ hahawow:连卫生署也救丑不救命? XDDDDD 01/05 13:05
4F:推 genji:卫生署的逻辑是先堵住急重症人力失血流到医美 01/05 13:59
5F:→ genji:如果先推广急重症人员评监 更多人力会外流... 01/05 14:00
6F:推 mark89:建议非整皮科可以提释宪 违反宪法保障之人民工作权 01/05 16:42
7F:推 Tosca:这只是认证 并非不能做 卫生署开罚要有法源依据 01/05 17:41
8F:→ Tosca:正确解读是:你还是可以做 但你不会有卫生署认可的认证 01/05 17:41
9F:→ Tosca:至於民众要不要给你做是民众的自由 01/05 17:42
10F:推 hahawow:那些大老的想法显而易见,不过重点是违反法律逻辑 01/05 19:38
11F:→ hahawow:如果以品质为名限制工作权,急重症显然应优先於医美 01/05 19:39
12F:→ hahawow:我回应的是"不排除修法,列为强制评监"那一项说法 01/05 19:41
13F:推 Magicwind:以台湾而言 评监造成的结果就是更多的paper work 01/07 00:12
14F:→ Magicwind:对於医疗品质 没有什麽帮助 01/0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