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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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论] 莫使医界成为「血汗行业」
时间Sat Dec 22 00:09:06 2012
http://www.udn.com/2012/12/15/NEWS/OPINION/OPI1/7568347.shtml
莫使医界成为「血汗行业」
【联合晚报╱社论】 2012.12.15 01:58 pm
医界有所谓「五大皆空」的现象,早先台大住院总医师洪浩云从外科出走投入医美,让这
个问题具体现形。於是各界开始检讨此现象的成因,「医疗纠纷」被当成元凶,行政院遂
推出了限缩医师刑事责任的修法和立法行动。
这次政院拟定「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以强制调解与补偿两项机制,减少病
患一方兴讼的动机。补偿法虽仍有细节上调整的空间,但概念上,强迫调解加上补偿,可
使大家先坐下谈判,免得医病之间一下子就走上原告、被告那种你死我活的僵局,不失为
一个好办法。
另外还修正医疗法第82条之1,明定医事人员须以故意或违反必要注意义务,致病人死伤
者为限,才有刑事责任。这个行动比较引起法界和代表病患权益团体的议论,按卫生署的
解释,只有开刀把左脚开成右脚,或给错药这种离谱情况,医疗人员才有责任。有些人认
为,这形同给予医疗行业一项特别权力,在法律上赋予医疗行为类似「治外法权」的特别
待遇。医师心怀被病人告的威胁感,固然是令这个行业「大崩坏」的原因之一,但医病之
间往往仍是资讯不对称关系,医疗过失的後遗症难以弥补,而诉讼是病患的最後救济手段
。统计上,近年交由医审会的医疗纠纷监定案,最後送法院成立为刑事案的比例只有略高
於五分之一。所以,如何平衡医病间的责任关系和各自权益保障,应是修法重点。
医疗纠纷虽是令医师心灰意冷、终致「五大皆空」的因素之一,但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应一
并「诊治」。以转战医美的洪浩云医师为例,观诸当初他为出走所陈述的诸多心酸血泪,
例如每周工作超过100小时,令他说出「我会为五斗米折腰」,成为出走的动机,而这和
健保总额给付制度不无关系,包括外科手术给付太少、产科半夜接生没有相应报偿等制度
上的苛刻设计,甚至医学中心的升迁制度、财团型医院的利润导向管理模式等,都是帮凶
。
总之,医界怪现象需要总体检,找出治标治本之策,不要让多数孜孜不倦的医护人员感觉
身处血汗行业。
【2012/12/15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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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AATP:都半年了,我都不做医美了,还是会偶而被提一下XD 12/2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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