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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医疗纠纷补偿 行政院续审查
时间Sat Dec 1 08:46:26 2012
http://tw.news.yahoo.com/医疗纠纷补偿-行政院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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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补偿 行政院续审查
-字+字中央社 – 2012年12月1日 上午5:31(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30日电)行政院今天
审查「医疗纠纷处理法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政务委员张善政晚间表示,由於条文较
多,将再另外开会审查。
行政院政务委员张善政和罗莹雪下午再度共同审查「医疗纠纷处理法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
案」,张善政表示,草案条文较多,很多观念需沟通,因此今天的会议未审查完毕,将再
开会继续审查。
「医疗纠纷处理法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日前召开审查会议达成共识,认为审定是否符
合补偿标准的3个月时间过长,初步决定缩短为两个月,必要时仍得延长一次。
此外,根据卫生署提出「医疗纠纷处理法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医疗事故补偿金的补
偿对象,是医疗事故导致中度、重度和极重度残障以及死亡的病患,补偿金最高暂定新台
币200万元。
若能明显归咎於医院、医师的「过失」,或明显为病人本身责任者,则一律不适用补偿办
法。
卫生署希望这项立法能减少讼源。据统计,国内医疗纠纷一审刑事判决平均费时3.12年,
近10年来仅有17%的医事人员会被监定医疗疏失,仅2至3成病人会获得民事一、二审胜诉
,平均赔偿金额200万元,扣除律师费、交通费等,病人实拿120万元。1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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