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0521 (浑沌之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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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立院三读 理赔诊断书应写中文
时间Wed Jun 6 08:59:01 2012
立院三读 理赔诊断书应写中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141074.shtml
【联合报╱记者李昭安、薛翔之/台北报导
医院诊断书上记载的病名,常与病人投保病名不符,以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纠纷不断。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医疗法第七十六条条文修正案,明定申请理赔之
诊断书应以中文记载,所记病名若与保险契约病名不一致时,则另行加注。
过去曾发生投保癌症险的病患因肺癌致心肺衰竭死亡,但诊断书只记载「心
肺衰竭」,未记载肺癌,导致病人家属持「心肺衰竭」诊断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却遭保险公司拒绝。国民党立委蔡锦隆等人为减少医院、病患、保险公司三方对立
及纷争,因而提出修法。
寿险业者指出,现行实务上,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案时,除了医生诊断书外,
还会调阅病历,或是请保户提供相关检验报告;也就是说,不会只以诊断书做为唯
一依据。
至於修法後,能否有效降低保险理赔纠纷?寿险业者表示,恐怕得再观察。因
为医院医师有时候会应病人或家属要求,将保单条款内容照抄上去,结果发生诊断
书记载和病历资料不符的现象,因此保险公司不会就此决定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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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会因为诊断书写中文就爽快理赔吧~
而且谁会没事开英文诊断书 修法应该是为了那段"病名与保险契约不一致时另行加注"
诊断书解释空间还算大,死亡证明有标准写法~是记者分不清直接死因间接死因还是
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把责任推给我们。
刚刚在自由时报同新闻文中发现更糟的
「....立法院还通过附带决议,卫生署应在一个月内成立「病历中文化推动小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6/today-lif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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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c2yuan:DRG计划有谣言说保险公司也有出上几分力... 06/07 00:54
7F:→ c2yuan:财团厉害在有能力推动法案, 小老百姓只能在法案後找生路 06/07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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