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liou (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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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被控开错刀 高雄义大医院今告议员及患者
时间Fri Jul 30 12:54: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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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liou (猪神)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被控开错刀 高雄义大医院今告议员及患者
时间: Fri Jul 30 12:53:21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30/1/2a6jf.html
被控开错刀 高雄义大医院今告议员及患者
更新日期:2010/07/30 12:35
一对刘姓夫妻上星期在高雄市议员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出面指控高雄义大医院开
错刀,「要开喉咙却剖腹」。义大医院原本表示,如果患者只是单纯的对医疗过程不了
解,将不予追究,但是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院方认为这对刘姓夫妇没有诚意道歉,而
事件对医院和前任院长(陈宏基)的名誉造成极大的伤害,义大医院今天正式对刘姓夫妇、
郑新助议员以及他的助理总共四个人提起加重诽谤罪的自诉,并连带赔偿医院和医师各
两百万元。(温兰魁报导)
高雄义大医院表示,自从上星期刘姓夫妇在高雄市议员郑新助的陪同下出面指控义
大医院前院长陈宏基开错刀之後,已经严重损及医院和陈前院长的名誉,就连发言人陈
文旭医生出面澄清也遭到流弹波及,有些患者误以为是他开错刀,委任律师朱淑娟指出,
事情发生之後,这对夫妇一直没有出面说明或道歉,院方决定对刘姓夫妇以及郑新助议
员和他的助理等四人提出加重诽谤罪的自诉。
「我们认为被告四个人有故意诽谤义大医院和陈宏基医师的行为,他们的行为方式
就是用不同医师、不同日期所制作的术前检查表,来指诉陈宏基医师,原本是要开喉咙
後来却剖腹,而有明显开错刀这样不实内容的事情,所以我们认为说,他们的行为已经
涉犯了刑法第310条第2项的加重诽谤罪。」
医院法律顾问林庆云律师进一步指出,被告不但认知错误,甚至还要医院赔偿,显
然不认为自己有错,医院不得已,才会对四名被告提出告诉。
除了刑事之外,义大医院和前任院长陈宏基也决定向四名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连带赔偿医院和陈宏基医师各两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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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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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ohnliou 来自: 114.46.154.139 (07/30 12:55)
1F:推 cyp001:爽 不过等一下我猜病人会出来哭说医生没医德 07/30 12:58
2F:→ johnliou:医德又不能当饭吃.... 07/30 12:59
3F:推 weber0724:有医德都被告光光 07/30 13:03
4F:推 Newstart:达天:我早餐吃医德三明治,午餐医德便当,晚餐医德牛排 07/30 13:16
5F:→ Newstart:立委哭诉在义大医院留言版有医师发言攻击她的小孩 07/30 13:18
6F:→ Newstart:立委:这是一场无辜老百姓和高高在上的财团医院的战争 07/30 13:20
7F:推 sequoia:爽 07/30 14:23
8F:推 drisskyl:GJ 07/30 14:29
9F:推 liao1988:义大加油! 07/30 14:37
10F:推 caot:漂亮 出来澄清什麽的不如直接告下去,更有宣传效果 07/30 15:21
11F:→ caot:医界不能只挨打!!! 07/30 15:21
12F:推 cooltyus:被抹黑就该告 病患乱抹黑就比较有病德吗.... 07/30 15:46
13F:推 AmareS:爽啦 07/30 15:52
14F:推 monyan:干的好 07/30 16:29
15F:推 c20001222:推!!!! 07/30 17:38
16F:推 alan:赔偿医师的精神名誉损失... 07/30 17:39
17F:推 jumomo:送啦!!!!!!!!!!!!!!!!!! 07/30 18:55
18F:推 Jerhyn:爽 07/30 19:10
19F:推 wanderful:那是在选举造势, 制造话题, 告他会变成成助选员... 07/30 19:24
20F:推 WMX:送啦!义大帅啊~~ 07/30 19:27
21F:推 hopkinsboy:哀矜勿喜 07/30 20:04
22F:推 zoiagapo:一定要胜诉 把那个假和尚告死!! 07/30 20:28
23F:推 yasaq:赞 不过赔太少了啦 07/30 20:34
24F:推 ChienLijen:不过我觉得法官应该都还是会站在民众立场 07/31 00:20
25F:→ ChienLijen:说是医生自己没有解释清楚 07/31 00:20
26F:推 sheepin:义大不是省油的灯,和尚没有党证,结果还很难讲喔! 07/31 00:24
27F:推 JJLi:该告的! 07/31 00:56
28F:→ Elleria:不是应该要看"犯意"的吗?... 07/31 01:57
29F:→ heliex:上星期的事件有新闻报导吗? 07/31 02:10
30F:推 kylieinme:推!杜爸做主果然不一样! 07/31 02:13
31F:推 su741104:义大 GJ 07/31 02:19
32F:推 coingate:推! 07/31 08:54
33F:推 daze:如果只告民事,会比较容易赢吧? 连刑事一起告反而麻烦。 07/31 18:42
34F:→ WMX:原来加重诽谤罪是刑事喔??现在才注意到! 07/31 19:23
35F:→ watertree:GJ 07/31 20:53
36F:→ smartkiller:我娘在药局工作,听到郑新助被告"喔那个○圾被告刚好 07/31 23:14
37F:推 Arma:刑事附带民事省点裁判费~ 07/31 23:18
38F:推 milkitty:哇哈哈 !!! 07/31 23:58
39F:→ milkitty:期盼成为"判决先例" 07/31 23:59
40F:推 chiang6:大快人心!!!!!! 08/01 21:11
41F:推 AOLSHARFE:现在对义大充满了好感!! 08/01 22:57
42F:推 cooltyus:推楼上跟义大在一起!(误) 08/01 23:49
43F:推 miaooooooooo:GJ!!!!! 08/03 21:11
44F:推 peiy:GJ!!! 08/03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