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un (温水煮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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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媒体刊播不实广告 须登「悔过书」
时间Thu Jan 28 10:21:47 2010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
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10012800074,00.html
卫生署拟修法 媒体刊播不实广告 须登「悔过书」
2010-01-28 中国时报 【张翠芬/台北报导】
违法药物食品广告抓不胜抓,卫生署将提案修法重罚,有别於过去
罚钱了事,以後媒体再刊登、播出不实广告,得挪出时段、版面「自省悔
过」。卫生署长杨志良廿七日表示,将修改相关法令,凡是报纸、电视台
、广播刊登、播放不实广告,须刊登统一的「反广告」,向大众告知「那
是不实广告,我错了!」
杨志良昨天在新春记者会中宣示,元月成立食品药物管理局就是希
望好好监控管理夸大不实的广告,今年卫生署将与国家通讯委员会等进行
跨部会合作,取缔电视电台等媒体的违规广告。
他说,卫生署去年对违规广告开罚一亿多元,但业者根本「罚不怕
」。今年决定改变策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杨志良说,媒体以多大的篇幅刊登或多久的时间播放不实广告,经
取缔就必须在相同版面或同一时段刊登播放「反广告」,内容除了自省悔
过,也要向大众澄清说明之前广告的错误。他希望在立法院新会期寻求委
员支持,对违规广告施铁腕。
根据卫生署规画,将订定统一制式格式,内容类似悔过书,要求刊
播不实广告的违规媒体,平面媒体须提供相同大小的版面,电子媒体则须
在同一时段播出澄清内容,声明自己的过错。
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表示,要求媒体刊登「反广告」目前是一
个概念,须要修法支持,可行方向是由新闻局修改相关法令,或由卫生署
修改药事法或食品卫生管理法,送立院审查後即可实施。
卫生署也将在六月提出健康促进法草案,规范儿童节目不得播放「
不健康食品广告」,例如下午四至六时儿童节目播出时段,不得播放高热
量、高脂、高钠、低营养等垃圾食品的广告,违者限期改善、停播或罚款
。同时结合社区力量,为民众健康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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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招不错, 难得羊大人做了一件好事
但这种挡人财路的法案, 被立委删掉的机会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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