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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健保调降住院部分负担自付额上限 2万2千人受惠
时间Tue Jan 5 23:36:11 2010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28746
健保局5日宣布调降2010年度的住院部分负担自付额上限,「每次住院」部分负担自付
额将调降1000元;至於「全年住院」部分负担自付额则调降2000元,预估全国约有2万2千
人受惠。
根据健保法第35条规定,健保局可订定保险对象自行负担住院费用的最高金额,「每
次」住院部分负担的自付额为平均国民所得的6%;「每年」住院部分负担自付额是平均国
民所得的10%。由於国民所得下降,健保局因此调降住院部分负担自付额上限,从今年1月
1日起,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负担的上限3万元,未来将调降为2万9000元;至於全年住
院部分负担上限5万元,则调降到4万8000元,推估约有2万2000人受惠。
健保局医务管理组组长蔡淑玲表示,健保局通常都是年初公告该年度住院部分负担的自付
额上限;年终则针对上年度住院自付额进行退费,预估2009年约2万人符合退费资格,民
众需检附申请书与医院部分负担收据。蔡淑玲说:『(原音)现在的做法就是说,我们会在
今年的3月份,会主动发函通知符合资格的保险对象,请他来申请退费。以98年(2009年)
的话,就是一年累积超过5万元以上的,就全部都退嘛,现在大概有2万人左右。』
不过,住院部分负担上限的适用范围,是指同一疾病在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是
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须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为主,其中并不包括指定医师费、伙食
费、病房差额费、交通费、挂号费等健保不给付项目。
蔡淑玲说明,全年部分负担因每位患者不见得每次住院都在同一家医院,因此无法加
总是否超过全年上限,所以民众可能得先垫付一部份费用,最後再由健保局统一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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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77.201
1F:→ Rurouni:健保...加油就快到了.....撑不下去 就宣告破产吧~ 01/06 06:47
2F:推 hopkinsboy:我想2012马连任前是不可能破产的 01/07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