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un (温水煮青蛙)
看板medache
标题[新闻] 病人插管变植物人 医师判刑
时间Wed Dec 30 15:29:19 2009
※ 引述《wawayu (??)》之铭言:
: 看另外一个急诊医师的状况............
: 自由时报 电子报
: 病人插管变植物人 医师判刑
: 〔记者杨国文、魏怡嘉/台北报导〕三军总医院急诊医学主治医师朱士杰,
: 被控诊治呼吸困难的病患宋姓妇人时,因插管过程耗时太久,致宋妇脑缺氧
: 变成植物人,朱某坚称无医疗过失,但高等法院不采信,昨依业务过失重伤
: 害罪减刑後判朱某三个半月徒刑,得易科九万四千五百元罚金定谳。
: 判决指出,宋姓妇人因呼吸困难,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送急诊,萧姓住
: 院医师初步诊断为「吸入性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等病状,认为有插管必要,
: 取得家属同意,但宋妇有牙关紧闭情形,萧医师因此请值班主治医师朱士杰
: 替她插管。
: 朱士杰七次插管均未成功,法官认为朱应照会其他资深医师。但朱士杰当
: 日上午七时第七次插管未成功後,宋妇心跳停止,七时三十三分才照会麻醉
: 科医师,七时三十七分替宋妇插管成功,但已成植物人。
: 朱士杰表示,他是十九年资深医师,为病人插管不受三次限制,由於尚未
: 收到判决书,不便回应。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9/today-life12.htm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判决 98年度医上易字第2号
我个人不认同的地方在於,
全世界不论是国际上或是在台湾
没有任何一条 Difficult Airway Algorithm/Guideline
是指定要即时照会麻醉科医师或耳鼻喉科医师
医审会这样的监定
让人怀疑朱医师是否得罪过某大老
内情应该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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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如下:
判决内文
一般医疗准则认为,同一施救者「连续插管失败多次」,或
可能因其插管手法不适合病人,或为借重麻醉科医师麻醉时
需插管之经验丰富,或为借由耳鼻喉科医师进行气管切开术
建立人工气道,增加为病患成功建立安全气道之机会,应采
取照会其他资深医师、麻醉科医师进行插管,或照会耳鼻喉
科医师建立人工气道等方式
行政院卫生署医审会第1次监定书监定意见(二):「
病人牙关紧闭,又尝试6、7次插管皆失败,应可推论病人有
困难气道情况...一位医师若尝试插管3次失败,应考虑照会
其他资深医师、麻醉科医师或耳鼻喉科医师继续进行插管,
或使用特别器具以帮忙插管...」;
行政院卫生署医审会第2次监定书监定意见(七)(八):「
一般建议同一施救者插管超过3次以上失败,需换手请其他
施救者施行气管内管插管,其主要原因并非插管超过3次一
定会引起并发症,而是基於第一个施救者经3次插管失败,
可能手肌肉已疲惫,无法继续做标准插管动作,或是第一
个施救者之插管手法并不适合此病人,因此换另一个施救
者插管,也许其手法较适合此病人,如此可能增加插管成
功机会,减少插管所耗费之时间...」
、「一般而言,插管连续失败,照会麻醉科医师,是因为其
插管经验丰富《麻醉时需插管》,照会耳鼻喉科医师是因为
他们若插管失败,可进行气管切开术建立人工气道,因此借
重他们的专长帮助病患建立呼吸道...如果可成功建立人工
气道,维持血氧饱和度达90%以上,应可阻止病人进行中之
脑组织缺氧,若病患之脑组缺氧发生在插管动作之前,则插
管只能帮助不再恶化...」),
法官意见:
被告虽为急诊医学主治医师
,并提出中华民国高级心脏救命术指导员证照,证明其为资
深医师(见审理卷附被证1),惟其已连续插管7次,距离开
始插管时间已数十分钟,并曾使用器具插管均未成功之後,
当可知或其插管手法不适合宋黄金连,或宋黄金连已有建立
人工气道之需要,自应依医疗准则照会其他资深医师、麻醉
科医师进行插管,或照会耳鼻喉科医师建立人工气道,然依
卷附三军总医院宋黄金连之急诊医护生命徵候记录显示,被
告於上午7时0分第7次插管失败之後长达半小时期间,并无
任何为病患提供插管或进行气管切开术等建立稳定呼吸气道
措施之纪录(见94年度侦字第10447号卷第31页),及至宋
黄金连於上午7时31分血氧饱和度降至30 %、心跳停止而须
进行心肺复苏术後,始於7时33分紧急照会麻醉科医师为宋
黄金连进行插管,本件被告为宋黄金连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
,确有与前述医疗准则不合,而於插管过程耗时过久之延误
无疑,此亦为行政院卫生署医审会两次监定意见所肯认
行政院卫生署医审会第1、2次监定意见:「...对於此病人
之呼吸衰竭处理及气管内管插管,虽医师已尽全力插管,若
能即时照会麻醉科医师或耳鼻喉科医师,或可能较早建立安
全气道,朱医师照会麻醉科医师为上午7时31分至7时37分间
,距离开始插管时间上午6时15分长达1小时17分以上,时间
上有过久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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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214.49
1F:推 mark89:气管切开也不一定要ENT 都有kit不是 12/30 20:07
2F:推 cherilove:此例一开 以後谁还要插管啊? 12/30 21:52
3F:推 cherilove:应该请医师公会联名抗议啊 12/30 22:09
4F:→ cherilove:滥判的法官难道不用公审吗 12/30 22:10
5F:推 Klan:楼上,他们会说误判很难定义,所以责任其实也不能算他们头上 12/30 22:37
6F:推 cherilove:那医师的医疗疏失就可以随便判定了喔 12/30 22:50
7F:推 Klan:他们说其实医师都赢比较多,不然就薄惩,自我感觉十分良好 12/30 22:52
8F:→ Klan:不过也只是少数激进派这样啦,法界其实还是有不少好人的 12/30 22:53
9F:→ Klan:只能说不同专业还是要相互尊重就是,某些话听听就好 12/30 22:54
10F:推 akmc:那区域医院没得照会的 不就欻勒但? 12/30 23:10
11F:推 excimo:那弄一只combitube之类的东西可以吗 12/31 01:33
12F:推 F272:ILMA呢?!这种情形ILMA适合吗?? 俗称"盲目插管" 12/31 01:36
13F:推 johnliou:真的on不上时LMA多少可以争取一段时间等人来救,如果对气 12/31 02:12
14F:→ johnliou:管切开不是那麽有把握的话 12/31 02:12
15F:推 XLE:插管失败要判刑,那支持法官以後误判也都要判刑抓去关 12/31 02:30
16F:→ XLE:因为业务过失而造成伤害 12/31 02:30
17F:→ Zeong:法官有没有不得假释的附加条件? 法律人都官官相护 XD 12/31 08:07
18F:推 coingate:如果纯粹是因为牙关紧闭on不上应该可以试试nasal 12/31 08:55
19F:推 F272:嗯 忘了牙关紧闭..ILMA帮不上忙 12/31 10:16
20F:推 blackacre:这篇应该干谯的是医审会吧。法官只是照医审会的意见判 12/31 15:57
21F:推 bathape:负责解释的没责任,判案的说是你们专业讲的…怎麽判都赢 12/31 22:59
22F:→ bathape:写note、或护理纪理要看看…只是清口水拨头要是也被当成一 12/31 23:00
23F:→ bathape:拨舌头也被当成一次…不可不慎 12/31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