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yu (wei~)
看板medache
标题[新闻] 新流感枉死妇 一条命45万
时间Fri Nov 13 22:57:21 2009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248599.shtml
【联合报╱记者何祥裕、吴文良/台北县报导】 2009.11.13 06:52 am
上个月三重张姓妇人患新流感死亡,三重宏新一○一诊所被控未开给克流感药物、涉嫌业
务过失致死;宏新诊所日前以四十五万元与死者之夫和解,家属放弃所有刑、民事告诉权
利。检察官收到和解状摇头叹息说:「一条命只值四十五万。」
宏新一○一诊所院长谭国荣昨天受访时说:「不只吧。」医师没必要开克流感药物,他付
给对方的是慰问金,数目多少,进入司法程序,他不再表示意见。
妇人丈夫宋姓男子说:「我们也很无奈。」要办妻子丧事,家里缺钱,律师三次找他谈和
解,请他吃饭喝酒,告诉他万一将来不起诉或无罪,他们可能一毛钱都拿不到,只好接受
。
三十九岁的张姓妇人上月十一日发烧、咳嗽,到宏新一○一诊所就诊,快筛呈阳性,但诊
所没有开克流感药物,打四瓶点滴後让妇人回家,同月廿日妇人心肺衰竭死亡。台北县卫
生局将谭国荣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函送法办,并将谭依违反医师法移送惩戒委员会。
检方已解剖化验,传唤死者丈夫及谭国荣调查,只等法医研究所确认妇人死因就可结案;
上周检方收到双方和解书,诊所分期支付宋姓男子四十五万元,宋放弃所有刑、民事告诉
权利。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部分如果是公诉罪,纵使被害人放弃追诉,检察官还是能调查起诉,
不过如果双方和解,法官量刑会轻一些。
法界人士认为本案和解金额偏低,一般车祸死亡案,赔偿金额都要二、三百万。
律师谢岳龙指出,一般被害人家属等到检察官起诉後再与对方谈和解,会比较有利。即使
检方最後不起诉,家属仍可透过再议寻求翻案;通常被告会在检方侦结前,赶紧找家属谈
和解。
揪近~~联合报跟医界有什麽样的深仇大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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