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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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病患因火警致死 台大院长等人不起诉
时间Tue Oct 6 14:50:48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05/5/1sdtr.html
病患因火警致死 台大院长等人不起诉
更新日期:2009/10/05 19:18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5日电)台大医院在去年12月间发生火警,导致病患张宪雄缺氧
及灼伤死亡,家属控告台大医院院长陈明丰等9人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台北地检署今天侦
查终结,所有被告均予不起诉处分。
检方在不起诉处分书中指出,台大医院在民事责任部分已与原告达成和解,且原告愿意撤
回刑事告诉。另外,台大医院也允诺将记取本次经验,进行缺失改善。
家属控诉,张宪雄去年12月17日在台大医院进行食道开刀手术,当天晚间发生火警,医疗
人员迳自逃生,未先撤离已陷入昏迷的张宪雄,导致张宪雄受焚而死。
家属控告陈明丰及李章铭、张彦俊、林子超、锺欣莹、刘振宇、王慧妃、李侑轩、陈平錞
等医护人员,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及遗弃致死罪。
检方指出,陈明丰在应讯声称,消防工作是由安全卫生室及工务室负责,否认犯行;医师
李章铭、张彦俊则辩称,他们在火警发生後,将病患从手术室撤出,转送到加护病房急救
。其他被告则辩称,当时因为烟大大,无法再进入开刀房。
检方发现,被害人在火灾时尚有生命迹象,但手术氧气输送铜管在火灾中烧熔断落等因素
,导致被害人因缺氧窒息,且受大面积热灼伤而死亡。至於台大医院火警原因,主要是医
材库房天花板日光灯组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
检方认为,陈明丰虽是台大医院的消防安全监督人,但基於「信赖原则」,他可实质信赖
被监督人有专门能力处理处理消防安全;况且医护人员已经在「可能范围」内救人,难以
认定他们有遗弃或业务过失致死的犯行。9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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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正确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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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
加拿大的NHI(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和台湾的健保制度NHI(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是人类史上比共产主义更蠢,毁灭性更大的制度
(注:台湾的NHI就是学加拿大的N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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