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liou (猪神)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问题] DNR到底怎麽sign?
时间Mon Jun 22 23:53:08 2009
※ 引述《lOcm (十公分)》之铭言:
: 案例一
: 一个病人 目前没有插管
: 病人跟家属均同意sign DNR
: →签署意愿书根同意书(这个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 案例二
: 一个病人 目前插管,呼吸器support中
: 病人及家属均同意sign DNR
: 并表示将来若有机会拔管,将不再插管
: → 该怎麽sign?
: (1) 把"气管内管,呼吸器"杠掉------因为现在有插管跟呼吸器
: (2) 与案例一同样的签法
: 案例二中
: 该怎麽去签署
: 签署的情况是代表将来还是现在?
: 这部份有没有法源根据或者是安宁的大老投影片?
法源依据 : 安宁缓和医疗条例
还有最近参与急诊医学会之急诊法律与伦理研讨会的讨论内容
意愿书,由本人(当然是有行为能力时)或其预先指定之医疗代理人签署
效力维持有效除非由本人或代理人撤销,所以可以登陆在健保卡中
意思是,本人若已签署不急救意愿书,理论上家属不能推翻之,除非该家属
是病人预先指定之医疗代理人
同意书,本人无法签署意愿书时由家属签署,效力只及於本次的condition
亦即若此次顺利出院,下次再因危急状况入院时应该是要重签
so案例二应该是签署同意书,把气管内管呼吸器杠掉(假设病人无行为能力)
有机会拔管後下次状况发生时应该要重新签同意书
不知道有没有大大有其他见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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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1F:推 milkitty:是不是应该m起来... 06/22 23:54
※ 编辑: johnliou 来自: 122.117.75.197 (06/22 23:57)
2F:推 YUANPO:记得有个基隆医院的个案说 06/23 00:23
3F:→ YUANPO:家属"我们早就sign好DNR,为什麽还插管?" 06/23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