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angrh (存钱..)
看板medache
标题Re: [新闻]科技主管癌逝 安法诊所健检 院长判刑
时间Fri Jun 20 09:58:03 2008
※ 引述《TallGuy (生命就该这样!!)》之铭言:
: ※ 引述《yusukuo (浪人)》之铭言:
: 那就是故意杀人了,是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就是因为这个医生不是故意的,才判刑3个月,还缓刑2年
: (缓刑期满,如果没有其他的案子,就不用坐牢了)
: 我也有医生朋友,
: 对於病人的病不是医生肇成医生是在治病,医学又有很多不确定性及未知的部分
: 不该课予医生过失之责
: 这些论述我也赞同
: 我想说的是..法官是依法裁判量刑的人,
: 除非所依据的法律有违宪可以停止审判,交大法官解释
: 依法实证主义的讲法,恶法亦法,法官只能就法论事
: 如果赋予法官得逾越法律断案,那社会将会回到警察国家的状态
: 好啦..讲白点..觉得医生要负担业务过失之责不公平
: 要找立法院啦,别期望法官能不管既有的法律来判决
但是在医师法和医疗法之中医师都有不得不提供紧急医疗救治之义务..
如果医师在状况紧急..或是资源不足下被迫执行医疗业务而犯下医疗疏失..
然後又被法院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这不是法律在害人吗?
且以刑逼民的医疗诉讼造成医师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医疗疏失..
而使得医疗没有更进步的空间..这可是法律所欲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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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的随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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