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lGuy (生命就该这样!!)
看板medache
标题Re: [新闻]科技主管癌逝 安法诊所健检 院长判刑
时间Fri Jun 20 07:55:51 2008
※ 引述《yusukuo (浪人)》之铭言:
: 无论如何,医师早该除去刑责,这算什麽鸟?
: 『院长王桂良涉嫌业务过失致死,判刑3个月,缓刑2年。』
: 没有想害人的医生,ok!?
: 也没有人想出事
: 为什麽医生的要追究刑责?
: 林晓培撞死人有坐牢吗?
: 虽然他无意撞死人,但是喝酒开车本身就是高危险族群!
: 一个是可以避免的,另一个是难以避免的
: 那干麽要医生去坐牢?真是莫名其妙!
忝为法律人
想解释一下
如果有想害人的医生,想出事
那就是故意杀人了,是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是因为这个医生不是故意的,才判刑3个月,还缓刑2年
(缓刑期满,如果没有其他的案子,就不用坐牢了)
我也有医生朋友,
对於病人的病不是医生肇成医生是在治病,医学又有很多不确定性及未知的部分
不该课予医生过失之责
这些论述我也赞同
我想说的是..法官是依法裁判量刑的人,
除非所依据的法律有违宪可以停止审判,交大法官解释
依法实证主义的讲法,恶法亦法,法官只能就法论事
如果赋予法官得逾越法律断案,那社会将会回到警察国家的状态
好啦..讲白点..觉得医生要负担业务过失之责不公平
要找立法院啦,别期望法官能不管既有的法律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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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法律保护吾身,便是驱逐吾身於蛮人之中;
他们是把棍子给我,叫我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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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29.200
1F:推 wanderful:敢问Tall大(无战意), 违宪审查这一段是怎麽冒出来的?? 06/20 17:10
2F:→ TallGuy:大法官有做过解释(很久没念书,解释文号忘了),法官在判案时 06/21 06:13
3F:→ TallGuy:如果发现所适用的法律有违宪,可以停止审判,交大法官释宪 06/21 06:14
4F:→ TallGuy:阿扁国务机要费案,顾大律师就主张过停止审判 06/21 06:17
5F:推 wanderful:喔我大致了解你的意思了, 你是说医疗诉讼法官是依法判决 06/21 20:58
6F:推 wanderful:所以如果医界不满, 只好诉诸修法或声请违宪审查, ?? 06/21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