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废健保救台湾)
看板medache
标题[转录][建议] 大陆学历承认应考虑分割处理
时间Tue Feb 12 19:48:43 2008
※ [本文转录自 KMT 看板]
作者: hahawow (哇哈哈) 看板: KMT
标题: [建议] 大陆学历承认应考虑分割处理
时间: Tue Feb 12 19:30:25 2008
大陆学历承认之利害关系人至少包括
1.现成台生(已毕业或修业中)
2.未来台生(因政策开放未来会成为台生者)
3.台商子女(因工作举家於大陆生活就学者)
4.专业证照人士(如律师,医事人员...)
5.两岸教育服务业者(这部分如果互相交流,影响应不会太大)
就选票来说
2的还没出现没有选票可言,1的选票少,3的选票多,4的选票最多
个人建议
大陆学历承认应考虑依照对台湾地区上述利害关系人
影响程度不同分割处理
1.高中以下学历
2.不涉专业证照考试资格之大专院校学历
3.涉专业证照考试资格之大专院校学历
4.有入学总额管制必要之大专院校学历
1.高中以下学历
此部分应从宽承认
反正台湾地区高中一大堆,国中小更是义务教育
没有人会为了念大陆高中,国中小特地跑去大陆念
而台商子弟也不会回到台湾就完全没有学历
回到台湾至少可以补习然後考大学
专业证照人士应该不会反对
会跳脚的大概只有绿营人士
2.不涉专业证照考试资格之大专院校学历
此部分只要不是野鸡大学
即使教育部不承认
相信打在名片上或求职时仍有其效力
承认与否对当事人无实质影响
唯一的差别在於兵役缓徵问题
不过那可以修兵役法解决
3.涉专业证照考试资格之大专院校学历
此部分须考量大陆相关学校
是否达到我国学校评监之门槛
其所授内容是否与我国该专业有所抵触
(如两岸法律不同,在大陆学的法,在台湾可能都不同)
教育部学历甄试及国家专业考那一关是否有足够监别力
方不致发生利用证照考试有限度限制人民工作权
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立意相背之结果
同时须注意该市场是否已达饱和状态
4.有入学总额管制必要之大专院校学历
基於市场有限及品质保证而不宜鼓励恶性竞争
且求学投资巨大,而以大学入学作为管制门阀者
除非总额管制理由完全消灭
否则应该在有充足配套下才有条件承认
以免成为总额管制之漏洞
或许WTO之下,大陆学历终究必须要全面承认,但在此之前,
是否能分阶段进程让它对国内产业冲击降到最低
则考验执政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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