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看板medache
标题Re: [情报][法律案例]代签违法!?
时间Thu Jun 21 17:27:57 2007
※ 引述《Duarte ()》之铭言:
: 如果照这个判决看起来, 在 / 後面出现的名字都是不能写的了.
: 就只能写上自己的名字. 我笑了, 会不会因为是小 Ri 发的照会而没人想来看?
: 如果每一张都要等 VS 来签, 应该会被骂臭头吧. 先签一些空白照会单给我们吧?
: 或者回覆的签名得写成:
: R3 O (成本中心代码: 123456, VS: X.. )
: 这样就不是代签了.
: 然而这边看到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是,
: 法官并未依照医疗环境的习惯来 '解读' 医疗纪录.
: 这样说不定有一天, 一个天才法官拿出英文字典, 指着平常大家会写的 rule out,
: 然後照着字典解释病历上的 R/O, 那就真的好笑了.
: 我宁可写 suspecious 或 tentative 吧 = =a
医疗的习惯不等於一般人的习惯,而且医护人员的总数一定比一般人少。
所以通常是医疗体系要迁就一般体系(次文化迁就主流文化)
不要说很夸张,把上面的医疗换成法律结果是一样的。
谁说法院不会迁就社会,不然为什麽白米炸弹犯杨儒门可以被特赦?
但是话说回来,医界没有那种医学英汉大辞典吗?
拿那一本出来拼吧。
--
风云变色 世界动荡 我们在成功岭上 担当国家兴亡
冲破惊涛骇浪 靠我们自己的坚强力量
永远奋斗前进 永远奋斗前进 迎接反共人心的归向
踏上成功之路 踏上成功之路 高唱胜利交响的乐章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0.73
1F:推 hahawow:特赦是总统而非法院决定... 06/21 18:03
2F:推 MOTCT:I mean,司法体系(头昏ing) 06/21 23:05
3F:推 sheepin:一般人的习惯可以久病无孝子,我可以拒医久病的患者吗? 06/22 00:44
4F:推 hahawow:总统不一定是法律系的吧,也不须要通过司法体系相关考试 06/22 06:40
5F:→ hahawow:总统可以影响司法审判体系(提名司法院长及大法官), 06/22 06:41
6F:→ hahawow:但个人浅见不认为总统本身的特赦决定也可以算司法体系 06/22 06:43
7F:→ hahawow:因为总统的权力并不只在司法,更在行政权 06/22 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