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y95 (虚空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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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主治医师未亲自告知风险手术猝死长庚医疗过失判赔306万
时间Thu May 31 14:18:31 2007
中时电子报 2007/05/31 记者: 黄锦岚/台北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30/4/f4b2.html
长庚医院整型外科外伤科主任林志鸿,因疏忽未尽到手术危险性告知义务,导致空军上士
蒋俊彦手术後因特殊体质并发症猝死,引发医疗赔偿争讼,高院昨日判决长庚医院与林志
鸿均败诉。本案仍可上诉。
据高院判决,长庚医院与林志鸿应连带给付蒋俊彦的父母共三百零六万余元,并自九十四
年四月十二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息五%计算迟延利息。
蒋俊彦是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住进长庚医院,十五日下午四时卅分,由林志鸿进行上下
肢整形重建手术。手术後,蒋俊彦发生强烈呕吐、抽筋抽搐现象,虽经林志鸿电击抢救,
仍陷於昏迷,两周後死亡。
手术同意书 仅由护士转交
蒋俊彦猝死後,林志鸿坚持已尽到手术风险的告知义务,蒋俊彦是经过相当时间考虑,才
签名同意手术。
但蒋俊彦的父母主张,由手术及麻醉同意书是值班护士交给蒋俊彦签名,林志鸿并不在场
,可见林志鸿於手术前并未亲自向蒋俊彦说明手术成功率、并发症及危险,显然违反医疗
法有关保护病人之法律,且造成蒋俊彦因并发症猝死,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经台北地院审判认定,林志鸿是长庚医院外科临床副教授,又是长庚大学医学系外科助
理教授,有丰富显微重建手术经验,在知悉蒋俊彦曾因公受伤时,对於蒋俊彦从事空军战
斗机之维修工作,长期接触油污,吸入各种有机溶剂及战斗机废气所造成的特殊体质,应
有警觉性。
特殊体质未警觉 导致猝死
其次,法官认定,林志鸿对於蒋俊彦的特殊体质,可能因重建手术及麻醉导致并发症及猝
死症,亦应有预见或预先的可能性,应依医疗法规定,对蒋俊彦负有手术前详细告知的义
务。
因此,法官认定,林志鸿未尽到手术危险性告知义务,以致蒋俊彦误以为手术成功率高达
九十五%,而同意接受手术,导致并发症猝死,应有过失。
蒋俊彦的父母原本请求五百六十四万余元损害赔偿,但法官认定,蒋俊彦父母请求的精
神慰抚金过高,乃判赔两夫妇一共三百零六万余元。
林志鸿与长庚医院不服上诉,但高院认定,林志鸿确有过失,上诉无理由,昨日判决「上
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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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2.243.182
1F:推 chachalaca:长期吸废气有特殊体质有EBM吗 05/31 14:22
2F:→ chachalaca:以後成功率都说八成好了... 05/31 14:23
3F:推 jagdzaku:这种体质有何特殊 ?法官如果不能提出专家证词或文献资料 05/31 15:05
4F:→ jagdzaku:这种判决站不住脚 05/31 15:12
5F:→ jumomo:原来吸废气会造成特殊体质? 做一下笔记好了 05/31 16:09
6F:推 ROSESES:机车骑士都是特殊体质罗 05/31 16:24
7F:推 gatchaman4:成功率八成, 死亡率九成, 看要不要开刀. 05/31 16:37
8F:推 f11IJ:...因为医师没告知风险就要告医师,那医生也可以说当初家属 05/31 17:27
9F:→ f11IJ:签同意书时也没意见阿? 05/31 17:27
10F:→ f11IJ:现在病患过世了才来告 不是马後炮兼捞一笔? 05/31 17:28
11F:推 jfliu:哪一个脑残法官啊?问一问专业意见会很难吗?哪有这种事情? 05/31 17:27
12F:→ jfliu:那以後化工厂做的人都不用开刀了... ... 05/31 17:29
13F:推 weiayne:高院法官的警觉性果然高 丁丁.... 05/31 20:03
14F:嘘 hydronephros:谁要走外科呀 还好死了 赔钱了事 就怕不死 植物人 05/31 22:18
15F:推 Kupffer:干 06/01 10:15
16F:→ dewenhsu:长庚不知道肯不肯帮林医师出这笔钱 ? 06/01 12:28
17F:推 vesstrix:楼上好问题!! 我也想知道被若判赔医院会负担多少... 06/01 19:38
18F:→ vesstrix:有强者愿意解惑吗? 06/01 19:40